更新1:
oliver: 香港已有紅燈區,但從來沒有「設立」紅燈區,那些既有的紅燈區是自然形成而非「設立」的。「設立」意味了有系統的行動和管理,而合法化是設立的前提。 「免刪保護令」固然可保護合理又嘔心瀝血的討論,但也會令公認不當的回帖逍遙法外。若管理者思考水平不高,則要求他們這樣也不實際。答者如恐怕被刪,可自行留底。如果因管理者之過而累答者覆帖無理被刪,我會另外開題。
更新2:
個人覺得應否設立紅燈區或者使娼妓合法化等都是嚴肅的社會議題,只要討論的論點有效,內容又無不當,則不應受限,這應該是基本常識。管理者如無分辨能力,大家當可口誅筆伐,不過連回答也未出現,這還言之尚早。 再次提醒欲回答又怕被刪的先作留底,謝謝。
更新3:
不是吧,報紙也每日洋洋幾千字的社論要出稿,難道知識+玩家的效率慢人如此多倍?
更新4:
一個正常的社會,老百姓茶餘飯後應該也會討論一下社會議題吧。將自己的想法組織出來,一定需要金錢作為動力才行? 沒有人覺得有需要討論社會議題,難怪沒有民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