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福音書對主耶穌基督復活的記載有不少差異之處。這樣不一致的記載是否減低了基督復活的真實性?
解答:
四位福音書的作者都記述了有關主耶穌基督復活的事蹟。有者認為其中有許多差異之處(discrepancies)。然而,阿切爾 (Gleason L。 Archer)貼切指出:“仔細查驗這四本書的記載,彼此對照之下顯示它們並無任何衝突。”為要證實這點,阿切爾綜合了四本福音書的記述,湊成一幅完整的圖畫:
1。在星期六傍晚,三位婦女決定回到主耶穌的墳墓那裡。她們想替主耶穌的屍體另外抹上香膏。這三位婦女是(可16:1): (1)抹大拉的馬利亞; (2)雅各的母親馬利亞, (3)撒羅米(注:路加沒提到她們的名字[路24:1,“那些婦女”];馬太只提到兩位馬利亞[太28:1])。
2。七日的第一日(星期日), “清早,天還黑的時候”(約20:1),她們從耶路撒冷的家起程。抵達墳墓時,黎明的曙光已從東方射出,是“天快亮的時候”(太28:1), “出太陽的時候”(可16:2)。
3。可能她們還在前往墳墓的路途中,墳墓那裡發生輕微的地震,天使藉此移開堵在墓口的大石頭(太28:2)。這地震看來並非巨大,因它並沒破壞城中的物件(不然婦女們必然察覺),僅足以移開墓門巨石(太28:2)。
4。天使的樣子極其榮耀, “像貌如同閃電,衣服潔白如雪。看守的人就因他嚇得渾身亂戰,甚至和死人一樣”(太28:3-4)。
5。三位婦女歡喜地驚見她們所擔心的問題已獲解決—墓門大石早已移開!(可16:3-4)接著她們從不省人事的看守兵丁身旁經過,進入墳墓裡看個究竟。(可16:5)。[注:這墳墓是在山洞穴內,空間夠大,可讓多人進入
6。在墳墓裡,她們看見一位天使以“少年人”的形象顯現,他“坐在右邊,穿著白袍”(可16:5)。他很可能在婦女們發現屍體不見後才向她們顯現(路 24:2-3)。但這位主導的天使(leading angel)顯然有位同伴,因為共有兩位天使在墳墓中(路24:4-5)。[注:雖有兩位天使在墳墓中向婦女們顯現,但其中一位天使扮演較重要(主導性) 的角色,所以馬太和馬可只記述這位主導的天使(但他們沒記載說“只有一位天使”),路加和約翰則記載兩位天使]。
7。這位主導的天使安慰婦女們說: “不要害怕,我知道你們是尋找那釘十字架的耶穌。”(太28:5)。婦女們驚怕,將臉伏地。天使繼續說: “為什麼在死人中找活人呢?他不在這裡(路24:5-6),照他所說的,已經復活了(太28:6)。請看他們安放他的地方(可16:6),就是主所躺過的地方(太28:6)。當記念他還在加利利的時候,怎樣告訴你們說: '人子必須被交在罪人手裡,釘在十字架上,第三日復活。 '(路24:6-7)”
8。婦女們想起主耶穌的話來(路24:8),天使總結時吩咐說: “快去告訴他的門徒說,他從死裡復活了。並且在你們以先往加利利去,在那裡你們要見他。看哪,我已經告訴你們了”(太28:7)。
9。領受這好信息之後,三位婦女又害怕又歡喜地趕回城去,要告訴門徒她們所見的事(太28:8)。過後,她們回到城中與門徒相聚(他們可能聚在“那稱呼馬可的約翰”的家),告訴他們這大好消息(路24:9)。但在她們匆忙回去的路途上,她們並沒停下來告訴別人(可16:8)。
10。抹大拉的馬利亞首先找到彼得和約翰,向他們說道: “有人把主從墳墓裡挪了去,我們不知道放在那裡”(約20:2)。由此可見,抹大拉的馬利亞遇見天使時可能驚嚇過度,沒有聽明天使所言,即基督已經復活了。在慌亂和驚奇之下,她只想到主耶穌的屍體已不見了。很可能她找彼得和約翰的目的,就是要他們找回屍體。
11。彼得和約翰趕到墳墓那裡。約翰年輕,跑得較快,所以先到墓口,他“低頭往裡看,就見細麻布還放在那裡。只是沒有進去”(約20:3- 4)。但膽子較大和好奇心較重的彼得隨後趕到,就進到墳墓裡去。他發現墳墓是空的,並見細麻布還在那裡;更奇怪的是,那本是包著主耶穌頭部的裹頭巾“是另在一處捲著”(約20:7)。目睹這一切,約翰相信屍體不是被人偷走的,因為偷者豈會在墳墓內解開那包著可能已經腐爛的屍體的細麻布呢?況且按約翰的描述,纏裹屍體的布並沒解開,而是主耶穌的身體彷彿穿透裹頭巾和裹屍布而離去,留下一個“空殼”。
12。很可能在彼得和約翰離開墳墓後,抹大拉的馬利亞才回到墳墓那裡。她在墳墓外面哭泣。當她低頭往墳墓裡看,就見到兩個穿著白衣的天使,在安放主耶穌屍體的地方坐著(約20:11-12)。天使問她為何哭泣,她說: “有人把我主挪了去,我不知道放在哪裡。”
13。這時,主耶穌在她身旁顯現,對她說: “婦人,為什麼哭?你找誰呢?”可能由於眼睛因淚水汪汪而看得模糊不清,馬利亞以為說話者是看園的人,就說: “先生,若是你把他移了去,請告訴我,你把他放在哪裡,我便去取他”(約20:14-15)。
2009-09-23 01:17:28 補充:
14。主耶穌呼喚她: “馬利亞!”馬利亞認出這熟悉的聲音,便轉過身來呼叫主說: “拉波尼!”主耶穌說道: “不要摸我,因我還沒有升上去見我的父。”接著主吩咐她說: “你往我弟兄那裡去,告訴他們說,我要升上去,見我的父,也是你們的父。見我的神,也是你們的神”(約20:17)這證實了一個推論:主耶穌在復活的主日 (星期日)當天,在還未顯現給前往以馬忤斯的兩個門徒看以前,他升到天上去見父,然後再回到地上40天之久。
2009-09-23 01:17:32 補充:
15。顯現給馬利亞看以後,主耶穌很可能還沒有立即升天,直到他顯現給另外兩位清晨來到墳墓的婦女們看。按照常理推論,這兩位婦女—雅各的母親馬利亞和撒羅米—又再次回到墳墓那裡。她們抵達時,馬利亞已經走了。我們不肯定她們有沒有再進到墳墓裡查看,也不知道主是否就在墓外向她們顯現,但我們肯定,她們抵達過後(也許是在回去的路途中),主顯現給她們看,安慰她們說: “願你們平安。”她們抱住他的腳拜他(太28:9)。主吩咐道: “你們去告訴我的弟兄,叫他們往加利利去,在那裡必見我。”(太28:10)
2009-09-23 01:17:40 補充:
16。主耶穌先是顯現給婦女們看,過後才向男人顯現。第一個看到主耶穌的男人是彼得,因為論到主復活顯現一事,保羅按次序說: “顯給磯法(即彼得)看,然後顯給12使徒看”(林前15:5)。按路24:34的記載,眾門徒早已知道此事, “主果然復活,已經現給西門(即彼得)看了。”聖經沒記載主與彼得私下會面的內容,我們也不肯定這是發生在主短暫升天見父之前或歸回地上之後,但我們肯定它發生在還未顯現給前往以馬忤斯的兩個門徒看以前(路24:13-35)。
2009-09-23 01:18:44 補充:
17。顯現給彼得看之後,在復活的主日,主又在前往以馬忤斯的路上向兩個門徒顯現,其中一個名叫革流巴(這兩人並非屬於12門徒或12使徒)。由於主復活後的形象可能異於從前,他們認不出是主。在前往以馬忤斯的路途中,主耶穌向他們講解舊約聖經一切指著他自己的話。到了以馬忤斯,主耶穌與他們一同坐席時, 他們才認出他來,主耶穌忽然不見了(路24:13-31)。他們兩人立刻起身回到耶路撒冷去,遇見11個使徒和他們的同人,便對他們見證主已復活了,並講述路上所發生的事(路24:33-35)。
2009-09-23 01:18:57 補充:
18。正談論這事時,主耶穌親自顯現,站在他們中間說: “願你們平安”(路24:36)。他們卻驚慌害怕,以為所看見的是魂。主耶穌安慰他們,然後說道: “你們看我的手,我的腳,就知道實在是我了。摸我看看。魂無骨無肉,你們看我是有的。”說完,就把手和腳給他們看(路24:39-40)。他甚至把羅馬兵丁的長槍所紮傷的肋旁指給他們看(約20:20)。門徒看見就喜樂了。主接著也在他們面前吃了一片燒魚(路24:42-43)。
2009-09-23 01:19:11 補充:
19。主耶穌向他們強調舊約聖經中凡指著他自己的話,都必須應驗。主開他們的心竅,使他們能明白聖經,並宣告人要奉他的名傳悔改赦罪的道(路 24:44-47)。這是主最早頒發的大使命。主總結道: “父怎樣差遣了我,我也照樣差遣你們。”說完這話,就向他們吹了一口氣,說: “你們受聖靈。”(約20:21-23)。
2009-09-23 01:19:16 補充:
20。主耶穌第一次向12門徒(12使徒)顯現時,多馬並不在場。眾門徒過後對他見證說他們看見主了,多馬卻說道: “我非看見他手上的釘痕,用指頭探入那釘痕,又用手探入他的肋旁,我總不信。 ”在下一個主日(過了8日),門徒聚在一處,主向他們第二次顯現,就請多馬伸過指頭來摸他的手和探入他的肋旁。多馬在驚訝和羞愧中呼喊道: “我的主!我的神!”(約20:24-29)。
2009-09-23 01:19:21 補充:
21。這事以後,門徒按照主的吩咐前往加利利,要在那裡見主(太28:10;可16:7)。有7個門徒同在一處,包括彼得和約翰(約21: 1-3)。他們在加利利的提比哩亞海整夜捕魚一無所獲,天將亮的時候,主耶穌第三次向門徒顯現。主使他們捕到整網的魚,與他們同吃,並三次查問彼得愛主之心,讓彼得有機會在眾門徒面前三次承認他愛主(抵消他三次不認主的過失)。這點挽回彼得的見證,確立了他作為使徒的地位。主耶穌也預言他將要為主殉道(約 21:4-19)。
2009-09-23 01:19:27 補充:
22。主耶穌復活後在地上“40天之久,向他們顯現,講說神國的事”(徒1:3)。他也“一時顯給5百多弟兄看”,並顯給他肉身的兄弟雅各看(林前 15:6-7)。太28:16記載“11個門徒往加利利去,到了耶穌約定的山上”。此山很可能是加利利最高的山—他泊山(Mt。 Tabor,海拔588公尺)。過後主耶穌向門徒宣告“大使命”(太28:18-20)。有學者認為這次的聚會不止11個門徒,還有其他門徒在場,甚至“ 一時顯給5百多弟兄看”極可能也是在此聚會中。
2009-09-23 01:20:05 補充:
23。主耶穌在地上的最後一日,與門徒相聚在橄欖山(徒1:12),吩咐他們不要離開耶路撒冷,要等候聖靈的降臨,得著能力為主宣道作見證,直到地極。說完這話,就往上升,被一朵雲彩接去了(徒1:4-9)。
2009-09-23 01:20:27 補充:
以上的分析證實了四福音書中有關主耶穌復活的的記載實質上並無衝突。以真誠謹慎的態度去面對這些前後一致的記載,必能得到一個合理的結論—主耶穌果然復活了!
2009-09-23 01:20:33 補充:
四福音書的記載誠然可信,這是著名的哈佛大學法律系教授葛林尼夫(Simon Greenleaf)在細查福音書作者的見證後所得的結論。這位在處理證人的資料和見證上以精明嚴謹著稱的法律界權威,在《福音書作者的見證》(Testimony of the Evangelists)一書中說道: “基督信仰所要求於世人的,乃是希望他們能做到行為一致,對處理有關基督信仰的證據,與處理其他證據時能保持一樣公平的態度,對審察及判斷基督信仰當事人與見證人的態度,與他們判決一切證人的案件與行為時所持的態度,能完全相同。
2009-09-23 01:20:52 補充:
容這些基督徒見證人彼此對質,將他們的見證與當時的環境互相比較,容他們的見證如同在法庭一樣經過嚴格的考證,讓檢查官前來盤詰。”若我們如此行,所得的結論是什麼呢?葛林尼夫給予的答案是: “這樣之後,我們對他們見證的完整性、能力和所說的真理,必定能真心地接受。”
資料來源:
http://www.jidunet.cn/content/200803/0325920220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