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離婚對方不同意,暫且分居,卻收到存證信函

2009-09-22 5:43 pm
今年五月初,本人因為受不了先生之長期精神壓力,而向對方提出離婚,對方不同意,而採納自己媽媽的建議兩人先分開冷靜一段時間....

先生於分居這段期間未檢討自己對家庭不負責任,而將過錯都推至我身上,對方曾兩次來家中表面上說是要帶我回去,卻兩次都是來指責我的不是,以及怒罵我,甚至隨便的把我冠上"不守婦道"這個罪名...甚至是強行將小孩自我手中帶走....
先生第二次來家中時我曾將準備好的離婚協議書交予給他,他卻當下撕破....
雖與先生分開居住,但期間我曾多次返回婆家接回小孩,至娘家照顧,且期間也曾託先生之親姐姐,將準備好的離婚協議書轉交給先生,但事後卻知被自己媽媽所取回(因為自己媽媽不贊成有小孩還要離婚)
分居期間我重新找了份大夜班的工作,為的是小孩若接回娘家照顧時,白天可以照顧到小孩,因為我的母親白天尚有工作,進而與母親輪替照顧小孩...
而本人之先生發現我工作地點後,卻做出將我之前與友人合照之照片,放置於本人機車前置物箱之事....和將我機車之後照鏡拔除之事.....
期間還未經過我允許登入我的MSN帳號,侵犯我的隱私,還傳送懷疑我是因為貪於他的錢財才離家之簡訊給我,還曾接到先生之謾罵電話....但卻沒能錄音....


本人於昨天收到先生寄出的存證信函
內容如下:
敬啟者:
緣兩造現婚姻關係仍續存中,依據民法第一千零一條規定,台端應與本人在同戶籍住所履行同居義務,詎台端自九十八年四月間某日,無故返回娘家居住迄今,本人迭次至娘家欲帶台端返家團聚,然台端卻無意返家,拒不履行同居義務,現仍繼續狀態中,本人為顧念家庭和樂,即維持貴我間之夫妻關係,希台端函到後於中秋節前迅返家,育其本人必追究台端之民事法律責任,覺不寬貸,希勿自誤 。


對於他的不實指控我該如何回應?
我住彰化,我可以尋求什麼樣的途徑?
有什麼可以免費諮詢的管道嗎?


麻煩請快點告訴我,存證信函好像要逾七日內做出回應才能
更新1:

我想先回覆它的存證信函,因為我看人家說... 不回應過了一定的期限就代表默認上頭所寫的文字 但那並非屬實,希望大家交我怎麼做 他發存證信函的目的只是為了走上法律一途跟我離婚 而不讓我探望女兒跟失去女兒監護權而已....

回答 (8)

2009-09-24 12:58 am
✔ 最佳答案
「我想先回覆它的存證信函,因為我看人家說.不回應過了一定的期限就代表默認上頭所寫的文字」

圖片參考:http://l.yimg.com/f/i/tw/ugc/rte/smiley_39.gif
不是這樣的!建議您千萬別回覆他的存證信函!

「但那並非屬實,希望大家交我怎麼做」

圖片參考:http://l.yimg.com/f/i/tw/ugc/rte/smiley_39.gif
依他給您的存證信函行文用詞之間,感覺出絕非外行人所寫,這表示他對此事很是積極用心的看待及處理(或許已尋得專業人士代為處理)。
回過頭來看看您自己,您還在問說「有什麼可以免費諮詢的管道」!
對於「免費諮詢的管道」我不與置評,我想說的是,我感覺到您對處理此事的積極態度還不及於對方,這部份提醒您注意!!
在此網路上,又有誰能用文字精準詳細的教您怎麼做?尤其是若提起訴訟,其勝敗僅取決於攻擊防禦之間。故衷心的建議您,調整心態,積極尋求有效的協助之力!


圖片參考:http://l.yimg.com/f/i/tw/ugc/rte/smiley_39.gif
預祝您能如願的渡過此人生難關!


圖片參考:http://l.yimg.com/f/i/tw/ugc/rte/smiley_39.gif
若尚有其他問題,請直接聯絡我,因為我不一定會來回顧此問題。


參考: 來自相關法令及我的法務工作經驗
2016-04-15 10:2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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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23 12:25 am
您需告知詳細情況及需求;才能提供建議.有相關問題都可提出
2009-09-22 6:29 pm
想離婚....快了....但問題是小孩的監護權....贍養費等後續問題!如果這些因素你能排除,基本上你的婚姻已無法維持,是可以透過訴訟來請求判決的!存正信函之目的,在於告知並存證,簡單來說,為了後續事宜能順利解決,你不妨回函,以低姿態明確請教(本人必追究台端之民事法律責任)為何?究竟他認為你做了哪些他可以提起民事訴訟之行為?由他明確告知!他如無法明確回覆,那他的存證信函等同放屁,你就用存證信函回敬他吧!有問題歡迎再連絡!
2009-09-22 6:22 pm
匿名 樣
究夫妻間過節往往由雄性因素"導致
原本另一半之反感"譬如床第間有嬰
幼兒介入本是兩人世界"當雄性主義
過度揚起時的興奮被冷落或壓抑時
往往產生共同生活間的不諧調......久
久~而久之便是怨偶般的苦悶期"這段
期間兩人相處時常口角更是厭惡開始
"講到€這裏擬題人不妨想想..妳的他如
不愛妳會由愛生@這些笨蘆的現像嗎?
對存證信的最好辦法~妳可寄雙掛號回
函"信中表示妳很愛妳們組成的家庭包
括小孩未來等等"然最近身子骨好像出
現了生產後之莫明毛病"正由妳娘陪同
尋醫調理中"對於造成夫家多有不適~
很感歉疚!奈何身子欠恙債未調合前還
請代為向夫家緩顏是盼"更感謝您關心o
這樣一來一往借書信文明緩和兩人緊
張關係"除了急事緩成的好結局可預期
外"更可造就美滿家庭的和樂氣象是吧
!俗語說無冤無仇不成來世父子"沒債也
沒道理還情債就是道德經勸世善化解愁
"吾這樣比喻勸和不勸離"所謂再世情緣o
2009-09-22 6:18 pm
1.我國最高法院判例二二年院字七七0號][一七年上字二八號判]判,認夫妻同居義務,固為婚姻關係之.[本質].的.[義務].,然如夫妻合意免除此義務其情形並[不違背]..婚姻..[共同生活].之實質者夫妻間一時的分居契約,似可認解釋為『有效..不爭取 機會是等於零 不爭取 機會是/走法律途徑已經是無法避免...才能爭取最佳的利益...希望你能成功.
2.並沒有明文規定分居達多久時間,就可以直接判決離婚,但若是分居以有相當一段時間,並可向法官證明此段婚姻以無繼續的可能,那可由民法來訴請離婚 事實分居是否可作為訴請離婚的條件? 但何時?與如何?[消滅.]該.[正當理由之依據][並無明文]?其[不當][顯而易見]。
參考: .法律人第一線實務經驗
2009-09-22 5:59 pm
存證信函只是一種"通知"。
”必追究台端之民事法律責任”..........什麼民事法律責任?
也就是”不履行同居義務”、”離婚”、”未成年子女撫養責任”這些事項罷了。
等他告上法院,告你不履行同居義務時再說嘍。
就算你被判必須履行同居義務,但你不願意,法院能怎樣?捉你們倆夫妻一起關起來,讓你們履行同居義務嗎??

基本上,你沒有什麼可以用來判決離婚的適當理由,如果要用上法院判決離婚的方式來達到離婚的目的,那可能官司得打個很多年,彼此打口水戰罵來罵去而已。除非妳有他精神虐待的證據。


2009-09-22 10:00:13 補充:
http://taiwan.yam.org.tw/womenweb/law_02.htm#5
離婚 相關法律條文

http://www.taipeiwomen.tcg.gov.tw/Law/Law.aspx
婦女法律諮詢服務

http://www.goodbye.org.tw/main.htm
離婚前應做功課的網站
2009-09-22 5:50 pm
您好:
法院有免費的法律咨訊可以問
去法院找義工問一下吧
問題不嚴重啦

收錄日期: 2021-04-24 10:16:43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0922000010KK0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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