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生於分居這段期間未檢討自己對家庭不負責任,而將過錯都推至我身上,對方曾兩次來家中表面上說是要帶我回去,卻兩次都是來指責我的不是,以及怒罵我,甚至隨便的把我冠上"不守婦道"這個罪名...甚至是強行將小孩自我手中帶走....
先生第二次來家中時我曾將準備好的離婚協議書交予給他,他卻當下撕破....
雖與先生分開居住,但期間我曾多次返回婆家接回小孩,至娘家照顧,且期間也曾託先生之親姐姐,將準備好的離婚協議書轉交給先生,但事後卻知被自己媽媽所取回(因為自己媽媽不贊成有小孩還要離婚)
分居期間我重新找了份大夜班的工作,為的是小孩若接回娘家照顧時,白天可以照顧到小孩,因為我的母親白天尚有工作,進而與母親輪替照顧小孩...
而本人之先生發現我工作地點後,卻做出將我之前與友人合照之照片,放置於本人機車前置物箱之事....和將我機車之後照鏡拔除之事.....
期間還未經過我允許登入我的MSN帳號,侵犯我的隱私,還傳送懷疑我是因為貪於他的錢財才離家之簡訊給我,還曾接到先生之謾罵電話....但卻沒能錄音....
本人於昨天收到先生寄出的存證信函
內容如下:
敬啟者:
緣兩造現婚姻關係仍續存中,依據民法第一千零一條規定,台端應與本人在同戶籍住所履行同居義務,詎台端自九十八年四月間某日,無故返回娘家居住迄今,本人迭次至娘家欲帶台端返家團聚,然台端卻無意返家,拒不履行同居義務,現仍繼續狀態中,本人為顧念家庭和樂,即維持貴我間之夫妻關係,希台端函到後於中秋節前迅返家,育其本人必追究台端之民事法律責任,覺不寬貸,希勿自誤 。
對於他的不實指控我該如何回應?
我住彰化,我可以尋求什麼樣的途徑?
有什麼可以免費諮詢的管道嗎?
麻煩請快點告訴我,存證信函好像要逾七日內做出回應才能
更新1:
我想先回覆它的存證信函,因為我看人家說... 不回應過了一定的期限就代表默認上頭所寫的文字 但那並非屬實,希望大家交我怎麼做 他發存證信函的目的只是為了走上法律一途跟我離婚 而不讓我探望女兒跟失去女兒監護權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