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教徒情願做強佔別人妻子的人好還是做一個拋妻棄子的人好?
作為教徒的你情願做強佔別人妻子的人好還是做一個拋妻棄子的人好?
回答 (2)
不好。
請看聖經對婚姻的正確教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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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林多前書 第七章 婚姻的問題 1 關於你們信上所提的事,我認為男人不親近女人倒好。 2 但為了避免淫亂的事,男人應當各有自己的妻子,女人也應當各有自己的丈夫。 3 丈夫對妻子應該盡他的本分,妻子對丈夫也應當這樣。 4 妻子對自己的身體沒有主權,權在丈夫;照樣,丈夫對自己的身體也沒有主權,權在妻子。 5 夫妻不可彼此虧負,除非為了要專心禱告,雙方才可以同意暫時分房。以後仍要同房,免得撒但趁著你們情不自禁的時候誘惑你們。 6 我說這話是容許你們,並不是命令。 7 我願人人都像我一樣;只是各人有各人從 神得來的恩賜,有人是這樣,有人是那樣。 8 我現在要對未婚的人和寡婦說,他們若保持像我這樣就好了; 9 但如果不能自制,就應當結婚,因為結婚總比慾火焚身好。 10 我要吩咐已婚的人(其實不是我,而是主吩咐的),妻子不可離開丈夫。 11 如果離開了,就不可再嫁,不然,就要跟丈夫復合。丈夫也不可離棄妻子。 12 我要對其餘的人說(是我說的,不是主說的),倘若某弟兄有不信的妻子,而她也情願和他住在一起,他就不要離棄她。 13 如果妻子有不信的丈夫,而他也情願和她住在一起,她也不要離棄丈夫。 14 因為不信的丈夫因著妻子成為聖潔,不信的妻子也因著那個弟兄成為聖潔了。不然,你們的兒女就是不潔淨的,但現在他們都是聖潔的了。 15 如果那不信的要離去,就由他離去吧;在這種情形之下,信主的弟兄或姊妹都不必勉強。 神呼召你們,是要你們和睦。 16 你這作妻子的,你怎麼知道不能救你的丈夫呢?你這作丈夫的,你怎麼知道不能救你的妻子呢? 保持蒙召時的身分 17 不過,主怎樣分給各人, 神怎樣呼召各人,各人就要照著去行事為人。我也這樣吩咐各教會。 18 有人受了割禮而蒙召的嗎?他就不要遮掩割禮的記號。有人未受割禮而蒙召的嗎?他就不要受割禮。 19 割禮算不得甚麼,沒有割禮也算不得甚麼,要緊的是遵守 神的命令。 20 各人蒙召的時候怎樣,他就應當保持原來的情況。 21 你蒙召的時候是作奴僕的嗎?不要為此煩惱。但如果你能夠得到自由,就要把握這機會。 22 因為作奴僕的蒙了主的呼召,就是屬於主的自由人了;照樣,自由的人蒙了呼召,他就是基督的奴僕了。 23 你們是用重價買來的,不要作人的奴僕。 24 弟兄們,你們各人蒙召的時候怎樣,就應當在 神面前保持這原來的情況。 未婚、守獨身、守寡的問題 25 關於守獨身的女子,我沒有主的命令,但我既然蒙了主的憐憫,成為可信靠的人,就把我的意見提出來。 26 為了目前的困難,我認為人最好能保持現狀。 27 你已經有了妻子嗎?就不要想擺脫。你還沒有妻子嗎?就不要去找妻子。 28 如果你娶妻子,這不是犯罪;如果處女出嫁,也不是犯罪。不過,這樣的人要受肉體上的苦難,我卻不願你們受這苦難。 29 弟兄們,我是說時候不多了。從今以後,有妻子的要像沒有妻子的, 30 哀哭的要像不哀哭的,快樂的要像不快樂的,買了東西的要像一無所得的, 31 享用世上百物的要像沒有享用的一樣,因為這世上的情況都要過去。 32 我願你們無所掛慮。沒有娶妻子的人,掛念的是主的事,想怎樣去得主喜悅; 33 但娶了妻子的人是為世上的事掛慮,想怎樣去討妻子的歡心, 34 這樣他就分心了。沒有結婚的婦女和守獨身的女子,掛念的是主的事,好讓身體和心靈都成為聖潔;但結了婚的婦女是為世上的事掛慮,想怎樣去討丈夫的歡心。 35 我說這話,是為了你們自己的益處;我不是要限制你們,而是要你們作合宜的事,一心一意地對主忠誠。 36 如果有人認為是虧待了自己的女朋友,她也過了結婚的年齡,而他覺得應當結婚,他就可以照著自己的意思去作,這不是犯罪;他們應該結婚。 37 但如果他心裡堅決,沒有甚麼不得已的原因,又可以控制自己的意志,決心讓女朋友持守獨身;這樣作也是好的。 38 所以,那跟自己的女朋友結婚的,作得好,那不結婚的,作得更好。(或譯:“36如果有人認為待自己的女兒不合適,她也過了結婚的年齡,而且應當這樣行,他就可以照著自己的意思去作,讓她們結婚,這不是犯罪。37但如果他心裡堅定,沒有甚麼不得已的原因,又有權作主,決心留下自己的女兒,這樣作也是好的。38所以,那讓自己女兒出嫁的,作得好,那不讓女兒出嫁的,作得更好。”) 39 丈夫活著的時候,妻子是受約束的;丈夫若死了,她就可以自由地嫁給她願意嫁的人,只是要嫁給主裡的人。 40 然而照我的意見,倘若她能守節,就更有福了。我想我這話也是 神的靈感動的。
收錄日期: 2021-04-26 13: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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