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台欄何玻璃突然爆裂.

2009-09-21 6:19 am
唔好意思, 好長篇, 但係本人真係百思不得其解, 希望各位有識之士可以幫下小女子.

事發係舊年9月18日中午12點左右, 本人與朋友坐係客廳聊天, 突然一聲巨響, 成間屋都震哂, 一望之下, 出面露台圍欄既玻璃爆左裂哂, 雖然係強化玻璃, 但係都有小量跌左落街, 好彩冇整親人, 但係就整爛左人地架車既車頭玻璃. 車頭"lup"左幾點, 因為冇買家居保險, 原本都預左要賠, 但係管理處既男仔同我講唔緊要, 因為大廈本身收既管理費有包埋幫我地買保險既, 應該有得賠, 仲叫我先比錢整左塊玻璃, 跟手就會幫我地claim返錢. 我見車果度冇搵我傾整車事宜, 車主又冇同我聯絡, 我就冇理啦.

如是者, 到左今年既5月, 管理處同我講露台冇得賠, 架車都要我自己比返錢人.

真係慘, 我住果度係新樓黎, 先得3年樓齡, 原本我都唸住算數, 比錢了事, 但係問題開始黎啦.

佢地比左封信我叫我寫張支票比"馬XX", 但我說要開支票就要開比車主, 請佢比返牌薄我睇下, 同埋請佢比返張正式既收據我, 因為佢比我既係一張寫住"INVOIC(報價單)", 冇公司印既手寫單黎, 張單開$14,500.

跟住又過左幾個月啦, 9月7號, 我又收到管理處比我既信. 裡面牌薄既名同, 佢地要求我開支票既人名不符, 但佢地仍然要我開張支票比"馬XX", 最離譜既係仲有一張有哂公司印同簽名, 但係就唔同公司, 同唔同日期既INVOICE, 張INVOICE係01/09/2009, 但事發係一年前, 仲要個價錢由$14,500, 變左做$16,500.

但下款寫明:
備註 : 此單不能作為收據, 付款時另發收據.

好明顯佢地就係亂搵人開單黎收我錢, 之前果張都肯定係假既.

想問下大家, 業主立案法團係唔係已經幫我地買左第三者保險, 咁既情況之下, 露台玻璃碎跌落街, 係唔係保險公司唔會賠??

管理處話"馬XX"係車主, 但係架車就寫司機個名, 所以叫我開票比姓馬既先岩, 但係我無法知係真定係假, D單咁古怪, 會唔會係個司機扼我錢??

我呢間係新樓, 咁短時間之內玻璃就無故爆裂, 發展商同承建商要唔張負責?? 如果要買保險露台係屬於家居定係大廈既範圍?? 要點買先有保障??


對唔住呀. 咁多位, 真係好長. 希望有人可以答下我啦.

唔該哂.

回答 (3)

2009-09-22 11:53 pm
✔ 最佳答案
首先你要查下 "露台圍欄玻璃" 的業權是否屬於你, 可以到土地註冊處找, 如果 "露台圍欄玻璃" 業權是屬於你, 你便要負責, 如果是屬於大廈公眾所有, 你便不需要負責。

新建大廈一般都有維修保養期, 如果未過期, 承建商有責任負責維修及回復原有面貌。如果你有證據承建商在建造時有疏忽, 你可以用民事向承建商及發展商追討損失。

所有車主都有買汽車保險的, 發生事故時都必定向保險公司匯報, 由保險公司先負責賠償給車主, 然後再由保險公司向有關人士追討損失。而保險公司向有關人士追討損失時, 會出示公證行證明的汽車損毀程度, 公證行的維修報價, 給付車主的簽收賠償金的收據等文件等。

但如果當車主只買了汽車第三保, 保險公司便不會負責賠償給車主, 而要由車主自己向有關人士追討, 遇到這情況, 你當然可以和車主協議找公證行負責評估損失, 公證行費用分攤, 協議賠償額。(車主自製假發票等是刑事罪行!) 如果掛名車主和真實車主並非同一人, 你可以堅持賠給排名車主, 或要求掛名車主寫信證明賠償應給付真實車主。

如果你有買家居保險, 以上程序都有保險公司跟進及負責賠償給你。
2009-09-25 7:53 pm
睇嚟似係管理處夾埋屈你錢!
財入光棍手...一去冇回頭!千祈咪中計!
再煩你就打電話去報館或區議會求助!
2009-09-21 7:39 am
一般而言,車主可向各有關人士 / 單位索償,包括大廈(業主法團),及有關業主(即閣下)。

你應該先問大廈管理處索取索償書函一看,再就事情作出判斷。


收錄日期: 2021-04-13 16:51:29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0920000051KK02073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