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樓主你有點疏忽了!其實申請公屋的細則內對你的這種情況,早已有規定!你確是先要退出戶藉,或符合恩恤條件才可以獲得豁免!請參考下列資料!
11.
各項資助自置居所計劃,例如居者有其屋計劃/私人機構參建居屋計劃、重建置業計劃、可租可買計劃、租者置其屋計劃、自置居所貸款計劃和置業資助貸款計劃等的前業主/聯名業主或前借款人均不得申請,但房屋署會特別考慮接納有以下情況而又符合其他申請公屋條件的申請書:
(i)
經法庭裁定破產;
(ii)
陷入經濟困境以致需領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金;
(iii)
家庭環境逆轉,例如離婚、家庭經濟支柱身故等;
(iv)
家庭收入銳減,以致難以償還按揭貸款;或
(v)
家庭面對健康或個人問題,但嚴重程度不足以令他們符合接受體恤安置的資格。
申請人必須提供有關文件以證明屬上述何種情況,以便房屋署考慮是否接納其公屋申請。
12.
各項資助自置居所計劃的家庭成員,在取消其有關記錄後,只要符合公屋申請條件便可即時申請登記在公屋輪候冊。
http://www.housingauthority.gov.hk/b5/residential/prh/housingfamilies/0,,,00.html
1. 請問怎樣取消"自置居所計劃家庭成員"的身份??
答:請參考下列房署網頁內黃色部分的資料!
戶籍資料更新 - 租者置其屋計劃(租置計劃)單位
租置計劃單位業主若家庭成員組合出現變化,不論是加入或刪除家庭成員,均須向房屋署申報。業主須填妥申請書,並由業主及聯名業主(如單位屬於聯名購買)簽署方為有效。凡申請加入戶籍,必須提交證明文件(例如:結婚證書、身份證、出生證明書)的副本,證明新成員與業主的關係。在處理刪除戶籍申請時,我們也會視乎需要要求申請人提交有關證明文件。每份申請書只可供加入或刪除戶籍使用,申請人如果需要同時申請加入及刪除家庭成員的戶籍,則須填寫兩分申請書。填妥的申請書須連同證明文件副本以親自或郵寄方式遞交租置計劃屋的房屋事務經理。請按連結下載加入/刪除家庭成員申請書:
圖片參考:
http://www.housingauthority.gov.hk/hdw/images/common/icon/icn_pdf.gif
HD771c (PDF Format, 170KB)
http://www.housingauthority.gov.hk/b5/residential/shos/tpshouseholdupdate/0,,,00.html
請問我取消後,可否繼續申請,還是要等數年(聽過若被房署拒絕由請,要等一段時間才可再申請)才能再申請???
答:可以繼續申請!祇要你能盡快完成取消自置居所計劃的成員身分,並將相關的資料送交申請組!則有機會將你的申請個案重新排上輪候名單之內!但假設辦理文件需時而令原本的申請表失效!則可能要由頭重新申請,但無時間上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