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業主, 早幾日收到前租客的通知話我償欠他幾佰元維修費, 而本人亦已答應過數給他。但他話要投訴或告我,原因是我遲了兩個月才過數給他。
請問這件事我會否負上法律責任???????
收錄日期: 2021-04-25 23:4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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