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發問的大大你好
針對你的問題筆者回覆如下
1.文中並未提及 事故發生經過情形
故無法給你肇事責任上的分析建議
目前筆者暫以對方有過失的狀態下來為你回覆!!
2.車禍案件的後續賠償責任
與車禍雙方的肇事責任息息相關
我方在作求償計算之時
須先列出本案若進入司法途徑之時
法院大致上認可之金額為何
接下來就可以以此為我方求償之低標
若未依此來做
很有可能進入訴訟之後
最後判定之金額
反而會比對方於調解之中答應的賠償金額來的更低!!
特此述明!!
3.目前我方傷勢情形尚不穩定
後遺症的部分亦無法確認!!
目前確實不宜與對方商討和解的相關事宜
建議我方可依照目前狀況
先申請強制險的相關給付為上策!!
強制險的相關給付
是無續確認雙方是否有無過失責任
我方都可申請的
現階段我方可多加利用
4.假設對方在本案中確實與有過失!!
對方在本案中有兩個部分的責任要去面對
一為民事侵權損害賠償責任
一為刑事之過失傷害
下面分別來為你說明。
一.先以民事侵權損害賠償責任來看(民事請求權為 2 年),
我方在本次事故中依法所能求償項目如下:
a.車損(需保留 車損之照片及維修估價單 明細 )
b.非健保給付之相關藥品(我方需醫生證明確有必要)
c.工作損失(需醫生證明需休養時間)
我方需準備
甲.薪轉證明 乙.前一年度扣繳憑單或其他相關收入證明
d.醫療費用明細收據(可由強制險於20萬的範圍內 實支實付)
e.往來醫院門診的交通費(同屬強制險於20萬的範圍內 實支實付)(最高2萬元)
f.其他財物損失(安全帽、衣、褲、眼鏡、鞋子...)(需備受損照片 及 購買收據)
g.預估後續醫療費用
h.看護費用(需經醫生證明確有必要)(我方可於強制險中先申請每日1200元之看護費用)(不足部分可向對方求償)
本案中我方可主張近親看護!!
i.精神賠償
我方可依照上述內容一一詳加計算,
再依照雙方肇事責任比例來做換算,
再透過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
若雙方有和解之誠意,
那這樣就可以處理完成。(希望可以在本階段完成)
二.在刑事過失傷害的部分
對方在本次事故中如有過失,
而我方在本次事故中確有受傷,
則對方將面對
『刑法』 第 284 條
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傷害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
如若和解進行不順利,
我方可採用所謂『以刑逼民』之手段
來讓對方多加考慮是否提高金額或接受我方提出之條件。
5.除了上述的求償之外
本案中我方若後續確實留下後遺症的話
我方還可向對方求償高額的
終身喪失部份勞動能力的損失
切勿過早與對方達成和解事宜!!
6.筆者為 交通事故義工諮詢網 志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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