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免刑”的意義 ?

2009-09-17 9:43 pm
請問"免刑"是否是指免除其刑?會不會有案底或紀錄存在?
"免刑"的真正意義及用意是指什麼?
謝謝

回答 (1)

2009-09-17 9:58 pm
✔ 最佳答案
以刑法「三階的審查架構」來說,犯罪須具備構成要件該當性、違法性及有責性。檢討各種要件過程中,我們常會看到「不罰」或「免除其刑」的規定。其中:
「免除其刑」所表彰的意義,則係指「成立」犯罪,只是在刑之執行上,法律將之免除掉而已。既然,成立犯罪,所以依刑事訴訟法第299條第1項,即應喻知「有罪判決」,但又因其有免除其刑事由,所以要喻知「免刑判決」。
有罪免刑、無罪判決都已經涉及刑事案件實體上的審理,因此,千萬不要把「免除其刑」,解釋成「不成立犯罪」,否則,就大錯特錯了。
因此,在免刑判決書中,我們可以看到:

法官會在主文欄中寫:被告XXX成立XXX罪,判處xxx,但因具免除其刑事由,依刑事訴訟法第299條第1項,喻知免除其刑。(以上只是大概用語)
事實欄中,依上開所說,則會記載犯罪的經過及事實,以及兩造當事人,在法庭上,所說過的話,以及各種攻防。
理由欄中,法官就會說明,為什麼會判被告有罪?理由為何?證據何在?對於被告提出之有利證據為何不採?等等的。




2009-09-17 14:01:38 補充:
所以說依上述之回答~~~免除其刑~~還是會有紀錄存在...!

收錄日期: 2021-04-26 19:00:59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0917000015KK03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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