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污比殺人罪還要重?

2009-09-18 12:28 am
貪污比殺人罪還要重?

在台灣"殺人犯"幾乎很少被判"無期徒刑"以上的刑責.

而貪污卻被重判"無期徒刑"?

我不反對貪污判重刑.

但是我覺得我國對"殺人罪"的判刑都太輕.

例如新竹清大王水殺人案主嫌洪曉惠涉嫌"預謀殺人"

卻只輕判"有期徒刑18年"!

前陣子又提前假釋出獄.

我覺得殺人罪要判處"唯一死刑".

也就是說"殺人要償命"

這樣對被殺的死者才有公道.

堅決反對我國廢除死刑.
更新1:

重点:殺人罪無可赦!殺人罪一律處死刑!

更新2:

To agreenkiller : 中華民國海巡人員有因此受傷甚至喪命嗎?

回答 (15)

2009-09-18 10:50 pm
✔ 最佳答案
預謀殺人 蓄意殺人 得逞 當然要處極刑 就是死刑 我不贊同廢除死刑 但需要看是哪一種類案件 預謀 蓄意 可說是自自由意志經過思考後的結果 那麼對這種殺人犯自然不需要給改過的機會 因為他犯案前已經不給自己幾機會了理當判死刑 至於因口角生氣當下打架殺人者也許不一定判死刑 也許是無期徒刑或重刑 不過我想被害家屬也一定希望判死刑 但一樣是殺人我想動機不同 所以法律判出結果也不盡相同 不管如何 以前較嚴格的時代強姦都可判死刑 現在在軍法裡 強姦殺人都還不一定是唯一死刑 更何況是針對老百姓的刑法 案件可以一直上訴 不一定要在一審直接執行死刑 但若三審定讞乃至非常上訴都是一樣的結果 我想在現今科學辦案 結果下 且司法在審理期間 仍是給被告充份人權 像是辯護律師等 所以應該不會有冤枉誤判的情形 所以還是得執行死刑 若蘇建和案發生在現今科學辦案的時空背景下 我想早就有結果了 你們覺得呢
參考: 自己
2009-09-23 5:30 pm
貪污改直接辨死刑
2009-09-18 1:45 pm
貪污罪沒有比殺人罪重

不然早拉去槍斃了

2009-09-19 06:48:53 補充:
知道為什麼阿扁刻意廢除死刑嗎?

因為他早知道自己有罪
2009-09-18 9:56 am
那你就不懂了阿@@
問題他是 一國之首!! 又是律師 !!
遊走法律邊緣 當然更該死 沒判死刑已經很好了
平常我門正常人 貪污的話 應該是關十幾年吧

可是 他之法犯法 相信很多人聽過這四個字!!!

就跟玩遊戲一樣 開外掛是犯法的 為何有人要開
懲罰就是砍帳號 不是麻??
比喻而已@@

至於 我也想請問一下
一個十幾年前!!!因為貪污坐牢的陳水扁!!!!
出獄之後 為何妳們還要給他機會 讓他當上總統??
反而貪的更多
相同的 妳痛恨強姦犯 殺人犯 問題 她們出來也會再犯

那妳們能給阿扁一個機會 !!! 為何妳對殺人犯 強姦犯
要如此殘忍?? 難道這些都不是人??

貪污的出來還能受人尊敬 去當總統??
我不懂這位發問的大大 怎會有這種邏輯
妳把一國之首 看的比普通人民還重要??
妳身為一個台灣人 能有這種雙重標準?

能給阿扁一個機會讓他在貪污
既然要強姦犯 殺人犯 的人該死??

我可以說 強姦犯 殺人犯 根本罪不致死吧
貪污拿人民的錢 我們的血汗錢 為何扁家可以拿去如此花用!!
假設好了 今天妳是陳水扁!!!舊今天而已!!
妳拿了我的錢 在那裡買名車 買豪宅 買鑽石
妳有什麼感想?? 是不是爽一個字而已??
那跟強姦犯 殺人犯 去殺人 去強姦別人 不也是爽一個字?

我呼籲大家 我最喜歡講這句話 卻沒人給答案!!
就是 一個坐牢出獄的人 在當下 一定受人唾棄!!
為何一個因貪污坐牢的政治者 妳們還可以讓他當總統??
那妳門跟 一個強姦犯 放出來 在繼續強姦 有什麼差別?

強姦犯會再犯 但是殺人犯 不會再犯阿
殺人需要理由 強姦不需要 但是貪污 要不要理由?
也是不用!!

2009-09-18 01:57:42 補充:
阿扁簡單來說 在他還沒當總統之前!!!

他也是一個更生人 為何 其他更生人 妳們都看不起

為何妳門就看的起阿扁?? 雙重標準不是麻?

阿扁是人 其他更生人 也是人阿 為何不給更生人機會

而只會要人死??

如果不懂更生人 意思是 出獄的人@@
2009-09-18 8:33 am
伍澤元貪了兩仟六佰萬就判了無期徒刑。

扁貪了至少十億以上,不該判無期徒刑嗎?

因為罪刑法定主義,貪污罪目前最高只能判無期徒刑。

若有死刑依比例原則,扁判死刑也不為過!

現在想洗腦貪污判無期徒刑太重,為扁脫罪也要看一下前面案例。

還有伍澤元才兩仟多萬交保就逃亡,前車之鑑扁貪這麼多,逃亡可能比前者大太多了。
2009-09-18 7:51 am
在我國~~~兩種罪都會自選顏色~~~論輕或重
不信你繼續看下去....
有權+顏色對即輕......反之則重

所以希望改變這種(因人而異)的歷史漏習.......一切秉持~~~公平正義+法治原則

2009-09-17 23:54:21 補充:
88水災官僚殺人~~~無罪+下台即可...誰說是做官就一定重罪

2009-09-17 23:55:40 補充:
特支費入私人帳戶+報稅了...捐出來~~~不也無罪嗎????
2009-09-18 4:14 am
沒錯…那些殺人犯被放出來…又再犯的…
當初放他出來的法官也要負責
不然這些法官每個都想當好人
沒過幾年就放那些殺人犯再出來殺人
是佛心來的嗎
2009-09-18 2:14 am
明代貪污都要剝皮了 ~陳ㄚ扁也想體驗一下嗎?
2009-09-18 1:44 am
古代官貪污是家產全部充公

淪為平民下放邊疆

如果是比官更大者呢?

如沒有法律~~那人人皆可貪汙

殺人罪是憤怒犯罪

貪污卻是智慧犯罪


一審會被判"無期徒刑"以上的刑責.

表示二審時~這比官更大者+智慧高的貪污犯一定會用盡方法脫罪的


所以說[貪污犯比殺人犯]更容易逃避法律

因為他貪~~有錢的很!
2009-09-18 1:29 am
難得我會和你有所同感,台灣對死刑犯和強暴犯都太仁慈了。
怕錯判就算了,上次那個陳金火殺人分屍的,死刑定讞還不快拉出去,真不知道在想什麼,乾脆讓陳金火和法務部長『抱抱』,換假釋好了。
2009-09-18 1:23 am
殺人能殺幾個人

貪污

多少人因為沒錢繳稅或繳了稅後沒錢生活

燒炭投河跳河自殺

所以...

殺人者不要判他死刑叫他把兇器吞進去就好

那掐死人的就叫他把手吞進去

貪污就叫他把貪污的錢全吞進去

這樣就好
2009-09-18 1:08 am
陳進興的家人在白案也涉嫌重大 .
為什麼不滿門抄斬 .
當初國民黨可以指派蔡守訓去辦阿 ?

2009-09-17 18:34:19 補充:
明代皇帝有貪污的問題嗎 ?
宋朝皇帝有公屎錢的問題嗎 ?
我只知道 21世紀有在割包皮啦 !
2009-09-18 1:02 am
貪污被判無期的也沒幾個吧,

跟殺人一樣, 只有情節重大的才會被判無期...

你的比喻有點怪..
2009-09-18 12:56 am
公務人員貪污的罪當然重啦!
比如說興建公共建築物的包商給你錢,
然後要你降低檢驗的標準,
你收賄了...
結果八八水災把他沖毀了...
也因為這棟建築物設計不良、偷工減料害了橋樑斷或是防波堤潰堤...
因此死了一堆人...
那這樣的罪到底要判多少年呢?

2009-09-17 17:01:55 補充:
當然嚴刑峻法底下才會有人記取教訓!
我了解版主之感慨,
我覺得是該有條件的給予受刑人自新機會,
並檢討現在假釋出獄的缺點,
才不會又出獄沒多久又再度犯案!
2009-09-18 12:35 am
good!順便加入鞭刑,強姦犯罪太輕了

收錄日期: 2021-04-26 19:0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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