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你好!
1.依法律規定,商業本票如經公證,是見票給付的!也就是說,如果對方突擊上法院,您就必須直接先拿錢出來! 而後面您必須再提出行政救濟,或另案告其詐欺、侵占等方式 (因為尚未開始營業故無1.若未通過總部營業規章服務考核辦法 2.無積欠貨款並於時間內將招牌卸下授權商品下架等發生之事實,故無兌現之理由),再將錢拿回來!
2.尾款當然先不要付!因為他並沒有輔導您有效營業!大家走上法院尾款該付也不會付全部,對您較有利!對方會攻您的癥結點在於已經花費與服務完成,所以您必須付費!您防禦的癥結點,就在於他並沒有有效輔導,讓您無法有效營業,甚至要求其反還加盟金(無加盟事實)、教育訓練費(這個比較難要)、要求全新設備退回折算..等等。如果您手頭上握有您上面所說政府法規的問題跟加盟總部提供的資訊不同的證據,則對您更有利。
3.其實您不要自己去跟加盟總部周旋,如果對方態度惡劣與無和解誠意,建議您去找消基會來跟加盟總部周旋,這樣和解條件會比較好!
其實,幾乎加盟合約上都有簽訂一些條款,學費是付定了!消基會能做的真的不多,別期望值太高!建議您,上面資訊您知道歸知道,拿來當道理講很好,語氣好一點,千萬別去嗆,保證不會比較好;如果對方與您和平解約,符合您低標預期:可以拿回本票、退回加盟金、設備折算,然後工程尾款雙方各負責一半...等等(您去消基會請律師看過合約看看權益在哪),就盡量不要去法院,會勞民費時又傷財..
如果您有其他相關問題或需求,可以先到我的回答紀錄搜尋,如果裡面沒有的話,您可以再E-mail給我喔~~
以上資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2009-09-19 04:02:24 補充:
當然,重點是,你也必須意識到對方也是有損失得,而且對方也不想讓您加盟失敗!如此大家各讓一步,事情才容易圓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