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問下咁樣申唔申請到綜緩???

2009-09-17 6:16 am
我本身結左婚5年加上我之前工作時為左養家而令到自己周圍問銀行借錢攪到自己破產而且因為同我老公岩岩離左婚加上剛剛仲要生完BB(亦唔想再要呢個人一分一毫冇問他拿照顧費用<==佢亦冇能力比我)
但我本身租我媽媽GEI屋每個月電費連租金都要3000
而且加上生完BB又沒有能力工作
1)我想問下我一直租我呀媽GEI屋住有冇問題呢租單我亦有係手
2)而且BB出世名冇跟我姓亦冇跟我老公姓BB名係我搵人改有冇問題

回答 (1)

2009-09-18 2:00 am
✔ 最佳答案
其實孩子父親有照顧子女生活的天生責任,為何妳在離婚時不要求他向你們的孩子繳付贍養費呢?當然,假設他確是無力應付或妳本人在心理上抗拒這個人的一切,那則另作另論!
祇是妳在申請綜援時,署方或會有此一問!因為署方要保證替孩子爭取最佳的權益!到時妳或要以前夫已失去聯絡來作出應對!
我想問下咁樣申唔申請到綜援?
答:妳可以作出申請,但卻不能保證必會成功獲批!
申請綜援成功與否視乎妳的個人財產和實際環境!如妳所言破產無工作,離婚兼成為單親媽媽要照顧幼兒!按理絕對符合申請綜援的條件,但社署的人做事與別不同!過往案例一些應得的無法獲批,欺騙的卻輕易取得高額,我等外人實在嘆為觀止!所以妳始終要申請過才知道實際的答案!
如果妳經社工、區議員或某些團體(如醫院、福利團體等)推介,則能成功領取的機會相對提高!
1)我想問下我一直租我呀媽GEI屋住有冇問題呢租單我亦有係手?
答:這個情況有幾個看法!
第一妳的租金由誰人繳付?妳提及你離婚破產剛生育兼無工作收入!前夫亦再無向妳提供任何援助!署方對此可能會有疑問!
第二妳向母親租屋住,不是不可以!但署方或會假設日後向妳批出綜援後,妳繼續這個行為會否有變相利益輸送的情況出現!因為妳將綜援金付租,但收租人是妳親人?而署方亦無法確定妳有交租或租金的流向!對這些末知數署方理應會對向妳批出綜援否有疑慮!
第三就算妳的情況屬實,妳確是向家人租屋住!所有程序和租金都依足手續!這其實在法理上無問題,但卻有私相授受的嫌疑!始終給人一個不太理想的觀感!
2)而且BB出世名冇跟我姓亦冇跟我老公姓BB名係我搵人改有冇問題?
答:理論上無問題!但妳申請綜援時,署方必會要求你提供孩子父親的資料和出世紙!到時妳祇有以跟對方失去聯絡去作出解釋了!
參考: cecimak 個人意見和理解!未必正確!

收錄日期: 2021-04-25 23:10:51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0916000051KK01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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