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有權要求我提交醫生紙嗎??

2009-09-17 5:58 am
我本人有d病,難止血
我想參加籃球校隊
老師要我交醫生紙話我有呢隻病都玩得
無醫生紙就唔參加得
佢可唔可以咁做??
有法律條例有關嗎?
更新1:

有無法例寫明? 條例係點?

回答 (6)

2009-09-27 7:56 am
咁你之前有無交過醫生信, 話有病不適宜上體育課 / 不適宜劇烈運動。無的話他不可以用這個做原因而拒絕你。如有的話他這麽做是應該的。
2009-09-17 10:28 pm
There is no law that forces you to turn in any medical reports in this case.

However, the purpose of the medical report or note is a form of release of liability.

The school has the responsibility to make sure that you are protected from harm.

By the way, the act of the school does not constitute discrimination because the school does not stop you because of your disease, but stop you because you are unwilling to prove you are capable in doing this.



2009-09-18 00:33:57 補充:
No.
2009-09-17 7:26 pm
因為打波個病出左事邊個最大責任?
老師只是打工仔而已
跟足醫生指示還出事
那就是醫生的責任
2009-09-17 3:52 pm
你的學校要求你提供醫生紙後,才給你參加有關的活動。明顯觸犯了香港法例487章<殘疾歧視條例>規定。法律上,根據香港法例278章<教育條例>規定,學校亦根本沒有法定權力,作出有關的要求。你可向學校老師反映有關情況,並告訴他們給你參加。否則,會去平等機會委員會作出投訴,相信學校一定會比你參加!

2009-09-24 07:45:25 補充:
香港法例487章<殘疾歧視條例>24條第2節規定:

2009-09-24 07:45:48 補充:
香港法例487章<殘疾歧視條例>24條第2節規定:任何教育機構如藉以下做法歧視殘疾的學生,即屬違法─
(a) 不讓或限制該學生接觸該教育機構提供的利益、服務或設施;
(b) 開除該學生的學籍;或
(c) 使該學生遭受任何其他不利。

2009-09-24 07:47:34 補充:
香港法例487章<殘疾歧視條例>6條規定:任何人如─
(a) 基於另一人的殘疾而給予該人差於他給予或會給予非殘疾人士的待遇;
(b) 對該另一人施加一項要求或條件,雖然他同樣地對或會對非殘疾人士施加該項要求或條件,但─
(i) 殘疾人士能符合該項要求或條件的人數比例,遠較非殘疾人士能符合該項要求或條件的人數比例為小;

2009-09-24 07:48:05 補充:
(ii) 他不能顯示不論被施加該項要求或條件的人是否殘疾,該項要求或條件是有理由支持的;及
(iii) 由於該另一人不能符合該項要求或條件,以致該項要求或條件是對該人不利的;或
(c) 基於該另一人的有聯繫人士的殘疾而給予該另一人差於他給予或會給予非殘疾人士的待遇,
即屬在就本條例任何條文而言是有關的情況下,歧視該另一人。
參考: 香港法律, 香港法律, 香港法律, 香港法律, 香港法律
2009-09-17 2:49 pm
以本人所知,法律條例沒有提及,但老師係有權要你提議,因

為如果你唔交,佢唔跳你有咩病,到時,如果你暈左,老師都

可以同救護人員,講你有咩病,等佢可以有合適方法黎e你。
參考: 我
2009-09-17 12:13 pm
你痴線架???!!!
家陣係你去求人比你玩丫麻,你覺得唔岩數咪唔好玩囉!
法咩嘢例姐!!!

收錄日期: 2021-04-25 23:51:31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0916000051KK01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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