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可以告他詐欺嗎??

2009-09-16 12:47 am
甲信用不良,卻急著要用錢
所以拜託乙幫他向銀行借30萬
甲自己說要以銀行還款ㄉ方式按月攤還
有開一張借據給乙
上面也有清楚說每個月銀行要還ㄉ金額由甲支付
可是不到半年
甲就開始遲繳...最後變成賴賬不繳
乙跟他協調好多次...他都說會還..還叫乙把他ㄉ電話給銀行
說以後叫銀行找他..才不會麻煩乙...
還說要自己跟銀行處理遲繳的問題
後來還是都沒還錢...還騙銀行乙出國了..找不到人所以沒還錢
甲當中還一直騙乙他有按時還錢
一直到乙收到銀行法務部門寄來的毀約.即期結清通知...才知道被甲騙了
像這樣的情形~~~
乙能告甲嗎??
該用什麼罪告甲呢??
(借據上有說明乙是為了甲才借錢的
而甲也在借據上承諾會償還30萬及銀行的利息及手續費)
更新1:

最近乙有去警察局問過 但是警察只是一直要乙自己跟甲協調 乙也不知道該怎樣告甲 他們倆個也因為這件事鬧翻了 甲根本就是故意賴賬 我曾陪乙找甲談過 甲的言談之意感覺像是..就算有錢我也不會還的感覺 我在想是不是該再找甲談...然後把對話錄下來當證據 這樣要告他...是不是比較比較有利? 有人能教我像如此情況..... 該怎麼處理才能維護自己的利益??

回答 (3)

2009-09-16 1:12 am
✔ 最佳答案
雙方是借貸關係,是屬民事,但有人向銀行貸款(一開始就有動機不還,但會先繳個幾期,然後不繳了,這就是怕被告詐欺,就是以本來要還(事實上也還了幾期,後因經濟狀況不佳,無法償還............為由來規避刑責.如果被告也以我是想要還,但我還不起,就是因為跳票才會借錢,我並沒有不想還,也沒有詐欺的動機,所以在這部分是否詐欺,只有被告自己心裡知道,這時檢察官或法官的自由心證、經驗法則就派上用場了.詐欺罪成立之要件: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
故詐欺罪是否成立的想像空間是很大的!
妳我都肯定他是報著不想償還的心態,如果以民事案件告上法院.法官也認定他是不想還的心態,但在民事上卻無法可管(除非向法院強制支付命令或假扣押,但這也要他有工作或財產),有許多債務人在法庭上承諾每個月還多少錢,但卻沒還錢時,債權人又告上法院,債務人向法官哭訴說因為這個月身體不好花不少錢買補藥,車子壞了又花了多少錢修理,連自己都三餐不繼..........等等理由,下個月我一定還錢,但一次又一次的下個月,這就是人不要臉鬼都怕,當債權人不堪其擾時也就不了了之!
以妳的方式:就是要向他表明告他詐欺.嚇一嚇他~試他的回應如何?
2009-09-16 8:03 am
朋友.我跟你的例子很像0.0
不過對方還想賣掉我的房子呢.看看我的部落格吧.唉
參考: 誰能比我慘~~~~~~
2009-09-16 1:11 am
一環扣一環。
銀行是乙的債權人,所以銀行是不可能去找甲要錢的,因為銀行是借錢給乙,不是借錢給甲(因為銀行知道甲信用不好當然不敢借給甲),銀行是直接找乙來做求償,如果乙無法償還才會被法拍或找連代保證人來代為求償。

同理,因為後來乙將金錢借給甲,所以乙是甲的債權人,所以乙也是直接找甲來求償。

但現在甲可能身上早已沒有任何財產可供乙來扣押執行(因為可能早已脫產)

收錄日期: 2021-04-26 19:01:00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0915000010KK04995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