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港人,太太是廣東人,
因經濟原因第一胎在內地生,
但最近太太又懷孕(在36小時左右食事後藥,但還是有了而且離上一胎剖脾產只有一年)
太太很想再要這個BB,多日來接受不了不要這個BB,有問過醫生,醫生也沒有說BB一定有問題,建議觀察
請問,第二胎在香港生,太太會否需要罰款給內地計生辦?
本人經濟不太好,請問可有社會機構可幫助本人?
本人覺得十分煩惱,希望有心人仕幫忙解答.
收錄日期: 2021-04-23 21:0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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