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樓上網友要借用本人的答案,我並不反對,但請註明出處!以下是我原本答案的連結!
http://hk.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7009082800732
1. 破產令發出後還有什麼需要注意?
答:關於破產者在破產期內需受到的規管!其實破產管理署的網頁內已有大約的說明,請自行登入其網頁內細閱!
http://www.oro.gov.hk/cht/faq/faq.htm
2. 究竟「有關破產後開債權人大會」是什麼?
答:如樓上網友引用我的舊答案所言!債權人會議是破產管理署邀請破產案中的債權人會面,目的是商議如何處理破產者的資產,或是商討還款事宜,又或者討論是否有債權人反對破產令的解除!
理論上債權人會議是和破產者無關的!最低限度我本人當年破產時,就從未被要求出席過任何的債權人會議!
要準備什麼去出席該會議?
答:但既然署方發出通知要求破產者出席!那便應該向破產管理主任或受託人,查問需要破產者出席的原因和是否必需列席?先弄清狀況才能準備所需的資料!因在不知為何列席的情況下如要如何準備呢?
3.友人家住公屋, 因房署先前免屋租, 及政府補貼公屋住戶電費, 友人需填報嗎, 該如何填報?
答:不需要!年度收支申報表內祇有大約的收入和支出項目!無需填報如此細的項目!
4. 友人有一要好男友於美國, 現打算到美國註冊結婚(友人男友不知友人已破產!)可以嗎? 而友人更可能隨夫居留在美國,可以嗎? 申請移民美國可以嗎?
答:當然可以不讓對方知道,祇要能夠長時間隱瞞就可以了!但建議破產者向對方坦承相向,因為這個秘密是無法久藏的,尤其是當申請入藉美國時需詳細交代個人的資料!其實祇要大家真心相愛,又豈會因曾破產一事成為障礙呢?
至於移民甚至祇是入境美國能否成事一事?則難有確實的答案,要視乎美國領事館就申請人的資料所作的考慮和審批!祇能告訴你破產者的身分會是對方考慮的因素之一,但不會為這個單一因素就拒絕破產者的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