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算犯法嗎?

2009-09-13 3:07 pm
在街上,見到小朋友唔見咗媽咪,上前同佢講:(你媽媽走啦,唔要你啦!)周圍啲人都勁笑,個小朋友哭,這樣算犯法嗎?

回答 (1)

2009-09-13 3:41 pm
✔ 最佳答案
雖然不知道是否你對那小朋友說的,但說的人都幾離譜過份,爸媽對小朋友來說是可信賴及保護自己的人,但竟然破壞小朋友心中爸媽的地位。

犯法嗎?其實是犯了欺凌吧?用語言令那小朋友感到不安。
就算沒有犯法也好,但這樣做也賤格,包括笑的那一些人,就是這麼多不幫助又在取笑的旁觀者,才害得許多人的心靈受損。

收錄日期: 2021-04-19 15:20:31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0913000051KK0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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