夠不夠成猥褻

2009-09-14 4:45 am
各位大大 我想問一件事

我今年滿14歲 國三生

我姊姐的男朋友 已經20幾歲了

他在我國一的時候就對我毛手毛腳

當下的情況我是馬上爬起來瞪他 他卻裝作沒事

因為當時還太小 不懂事 所以沒有跟任何人講

現在會想了 這種人因該就給他個教訓

強吻 摸胸 摸私密處

這不只一次 今年的2 .3 月也有

我都是反抗 爬起來 但他還是裝成沒事

想說請問現在還可以告他嘛 ?

我知道雖然以上證據沒有說很足夠

但是很想給他個教訓

要告他的話現在還可以告他什麼呢 ?

請各位大大解釋吧 ~

回答 (9)

2009-09-14 5:19 am
✔ 最佳答案
有發生類似猥褻動作已經犯了刑法第224條強制猥褻罪
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猥褻之行為者,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227條 未成年人
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項、第三項之未遂犯罰之。

因為你本身也知道..證據並不多
要提告除非有相當證據或是證人能證明他對你性騷擾
不然會造成各說各話
現在手機或相機都有錄影功能
你可以先放至在固定地方..到時候可以錄影存證
不然就是告訴家人..等到你姐姐男友有在到家中時候
請家人在一旁監看




參考: 酒店經紀~小狼狗+電腦週邊急救團
2009-09-24 7:48 am
說不定



你姐會反諷刺你


你以為你是那位


我的男友會對你下手



這情形

我看的多
2009-09-14 3:19 pm
請問妳還要姑息他到何時 ?

快找警察局婦幼隊問一下 他們會幫助你 至少教你如何收集有利的證據

你姐是青明了嗎?
2009-09-14 5:34 am
這種人真是不要臉
告死他~
先到學校跟老師說,
叫老師帶你去警察局備案~
學校輔導室有義務通報喔~
2009-09-14 5:20 am
未滿14歲是準強姦罪14-16是強姦罪
16-18歲須雙方同意欣喜接受才不構成范罪
但以暴力脅迫藥物或任何詐騙行為使其無法反抗均屬於犯罪ㄉ行為
他對妳強吻撫摸擁抱均屬於猥褻之行為
妳甚至可以告他意圖強姦未遂
用性騷擾告他
太便宜他ㄌ
教妳一個方法
他再觸碰到妳
妳自己撕毀上衣告他意圖強姦
哈哈.............絕吧
2009-09-14 4:55 am
再你國一時候有罪
但現在無罪
因為民法16或18歲以下有罪以則無罪
年齡不確定但是(再你國一時候有罪
但現在無罪)我很

2009-09-13 20:59:00 補充:
他已經讓你感到不舒服ㄌ
所以能告他吧
只要不舒服就可以告性騷擾
應該吧
參考: 以前有人來校宣導
2009-09-14 4:53 am
我爸是警察
我是覺得你可以先收集證據
或和大人說
應畏他已經讓你感到不舒服ㄌ
所以應該能告他吧
多多保重
參考: 自我知識
2009-09-14 4:53 am
拍照 錄音 告死他

最好再讓他坐牢

保持距離 準備電擊棒 防狼噴霧
2009-09-14 4:49 am
快去警察局告他對未成年性騷擾

重點最好請你的老師或家長跟你去

但是我覺得學校輔導室會更適合

去跟輔導老師說跟學校教官說在培同妳去備案

動作要快

2009-09-13 20:50:17 補充:
對這種人絕對不可以放任

不然他看你都不坑聲

搞不好哪天強姦你也說不定

收錄日期: 2021-04-28 14:27:37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0913000010KK09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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