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例泊車問題,不準開走抄牌

2009-09-12 2:59 am
警員或交通(咖啡)
是否有權力阻止司機開走而抄牌(即是在非黃線而不阻礙交通的情況下,有司機,捉住抄牌)
是否有這樣的法例?
又或者有無類似案例可參考?

回答 (2)

2009-09-13 3:08 am
✔ 最佳答案
如果在非泊車位置停車,無論車內有或無司機,執法人員係可以提出檢控。
法律真係咁寫的。不過近年(97年回歸後),香港D差人或者黃腳都跟得很鬆,很少如你所講,噤住嚟抄。
法律歸法律,可以不講人情。執法者係有權要你收下告票至俾你走。
這情況很少見,請問你與該"執法人員"之前發生甚麽事?又或者"佢"開工前俾老婆打咗两巴,心情差吧。
2009-09-12 12:32 pm
如果是因非法泊車,警員或交通都無權阻止你離開。但他們所企之位置,你開走部車,必會撞倒他們,這就變成另外之交通罪行,或是襲擊執法人員,刑事案件來的。
你可以做的事是,司機立刻離開,因有司機在抄$450,無司機在之非法泊車是抄$320。


收錄日期: 2021-04-25 16:4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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