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隊品格審查

2009-09-10 6:01 am
本人15歲時犯了刑事勒索罪(細路時亂講野), 我應了罪, 兒童庭法官判我:
1)簽簿守行為(未有定罪) bind over (no conviction)
2)根據第226章第15(1)撤消控罪 charge dismissed under section 15(1),cap.226
3)pay cost 訟費

本人去過police度申請無犯罪記錄證明書, ok 無record可申請

本人現投考警隊, 正待品格審查, 我而家都系新入職公務員,之前簽過GF200的申請書上有一項 "台端曾否在香港或外地之法庭被判有罪"簽"無", 這証明真系無刑事記錄

本人無欠債,無賭博, 我呢個情況有無過到警隊品格審查?

感謝法律界高人相助!!!謝謝!!!

回答 (1)

2009-09-10 5:28 pm
✔ 最佳答案
現在的警員品格審查程序,比起英治時代寬鬆得多;不用查三世了。

第一:新 C HING 的品格審查,主要是查核你個人、父母、兄弟姐妹、夫或妻、子女等家庭成員,是否涉及以下項目:

* 刑事記錄 (留有案底,包括境內境外),
* 跟不良份子關係密切,來往從密;不良份子可解釋幫會成員、黄、賭、毒從員業,
* 參予,資助邪教、反政府組織活動,
* 不健康的財政狀況;如欠下鉅債,無力償還、銀行户口有不尋常的款項進出,
* 對特區政府構成威脅。

第二 :投考人父母不用陪同前往,招募組會根據你填報的內容去查証。

第三 : 財政狀況是要如實申報的,如欠債/卡數,有投資等。即使層樓是跟銀行做按揭貸款,也是呈報。

財政狀況,是近年審查得比較緊的環節,可能跟警務人員欠債無力償還個案增加有關,也是最多申請人擔憂的一項。

收錄日期: 2021-04-18 16: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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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0909000051KK017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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