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前天在我ㄉ包包裡找到二級毒品
量非常ㄉ少<實重0.07公克>
驗尿也是陰性反應
但筆入上我有坦承一年前有吸食過
只是戒很久了
<且我是被朋友陷害做人頭ㄉ
朋友當天拿一包口香糖裝ㄉ東ㄒ給我
我沒想那ㄇ多就放進我包包
支後我朋友就請我抽跟煙就走了
走了之後警察就上前來抓我
前後不到5分鐘ㄉ時間>
括弧內沒在筆入裡面
那我開庭時可以和法官說明一切ㄇ??
法官會相信我ㄇ??
向我這樣我會被判多久??
我從沒前科
是出犯
但是被陷害ㄉ
請問一下
我該怎ㄇ做??
麻煩各位大大
懂ㄉ人
請交我一下
回答我一下
謝謝
更新1:
我跟那位朋友是好久以前認識ㄉ朋友了 <騎馬有5年以上了吧> 我坦承以前吸食過 以前也常跟那位朋友一起 後來很久沒連絡了 至少有半年了 而我也一年多沒在碰過毒品了 我真ㄉ戒了 這次真ㄉ是被陷害ㄉ 當天他突然打給我 約我到我家附近 我剛下班一到那 他就拿給我 之後我就被帶走了 我不知道他為何會突然這樣害我 但我只想證明自己ㄉ清白 不希望自己無原無故被留下前科 還要被當幼餌白白坐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