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所謂貧富懸殊係指高收入階層所佔總體市民收入的百分比不應超於百分之五。可惜的是港府對人口勞動力分佈,經濟策劃、移民、教育及醫療等政策在在顯示其末日政權心態。對於外籍炒家免去利得稅,以致匯控創出$33最低價。雷曼事件、Accumulator又突顯財金官員之無能及官僚。副局長及政治助理事件又證明官員可以私相授受。十八區總辭又證明政客不以整體社會利益為前題而祇著眼於政治課題,民生問題不去﹝又或者無能力﹞解決。
我個人覺得唔係要打壓地產商,而係要保障市民基本權益。由於香港是一個開放型社會,土地屬有限資源。炒賣本身並非係罪惡,不過屯積居奇就係!所以政府的責任在經濟課本中是資源分配,而從來未有所謂資源增值。政府管治唔可以從利益角度出發,因為佢可以在稅務行政向市民進行剝削,所以資源增值係唔合理亦係破壞公務員體制及社會穩定的惡法。早幾年有人提出物業空置稅,而咁亦係令資源更有效使用的方法。長遠嚟講,租金應該與租客使用所產生之收入成正比才可以令香港經濟出現生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