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四十八小時一問

2009-09-07 7:08 am
想問下拘留四十八小時時,警方可以咩理由去拘留別人~

回答 (1)

2009-09-07 10:37 pm
✔ 最佳答案
 警方把犯人拘留滿四十八小時後,通常都會把犯人保釋外出,或轉介到裁判法院接受初級偵訊。 
 倘若法庭有證據認定被告不宜保釋,法官會將犯人還柙懲教署或警方看管,直至下一次出庭為止。
 一般情況下,法官都准許被告人申請保釋候審,保釋金額由法官定奪,由一百元至數百萬元都有;有時法官會要求被告繳出旅遊證件,以防被告棄保潛逃。
 
參考: 個人所知(退役輔警)

收錄日期: 2021-04-19 15:21:05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0906000051KK02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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