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基督教中,是否不能娶被休的婦人?

2009-09-07 12:19 am
如果是被休的女朋友又如何?

請參見聖經:馬太福音5章32節

回答 (1)

2009-09-11 11:36 pm
✔ 最佳答案
根據聖經的原則, 婚姻是永久的結合, 亦是神聖的, 而夫婦只可以在兩種情況下再婚 :
1. 其中一方犯下性不道德, 清白的一方可以選擇離婚再娶或嫁。(太19:9)
2. 其中一方死去。(林前7:39)
因此, 如果夫婦不是由於以上理由而選擇再婚的話, 根據聖經來說就是犯了姦淫! 因為即使在法律上他們已經離婚, 但在上帝眼中並不是; 上帝其實希望夫婦盡可能復合而非再婚, 即使是他們真的不能夠相處愉快而要選擇分居。(林前7:10-16)
至於被休的女朋友?????
我猜是指未婚同居而最後分手吧! 既然未有婚約又何來被休呢?如果是基督徒, 未婚而同居亦算是犯了淫亂罪, 應該盡快正式註冊! 因此基督徒亦不應該揀選這類人選作為結婚對象。
但假如對方是在未成為基督徒之前犯下這些事, 則另作別論, 因為她是在無知(沒有聖經知識)下做出來的, 因此罪已經被寬恕了(徒3:19), 只要她在往後的日子繼續按照聖經的標準生活便不成問題了。

參考: 聖經


收錄日期: 2021-04-13 16:49:51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0906000051KK01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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