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親低收入戶問題

2009-09-07 6:14 am
我媽媽是單獨扶養我們三個小孩子 我今年17歲未滿18

妹妹弟地都是未滿18

今年爸爸才把扶養權給媽媽

媽媽已經有辦單親~
請問我們能不能辦低收入戶..

因為只有媽媽養我們三個小孩子

媽媽已經有辦過單親家庭的 還能辦低收嗎
不想要讓我們的權益損失掉 我有打工 媽媽很辛苦

媽媽其實沒有工作 也沒有所謂的家庭一年下來的工作所得
一些生活費 都是爸爸給媽媽 一個月也才1萬五

有時候還兩三個月沒匯錢
媽媽只好打一些零工

現在妹妹上高一了 我是五專生 三年級了

一些學校低收的補助比單親好太多了
媽媽壓力很大 最大的我 想要請求大家詢問 我們該有的權益
...
拜託了
更新1:

爸爸跟媽媽再我國小四年級就離婚了 我的家庭只有我的媽媽 妹妹 跟 弟弟

更新2:

是的 旦單親跟低收實在差太多了 媽媽不懂 當時申請了單親 所以沒有任何的辦法了嗎.......我們家的情形靠單親的補助實在很不盒 同學們有辦低收的都比我們過的還不錯.. 心理想媽媽很辛苦我都會很難過

回答 (6)

2009-09-07 4:18 pm
✔ 最佳答案
你的情形不知是否能申請低收入戶,你是可以去申請看看,然後再則優選取1項
以下是低收入戶申請資格提供你參考
低收入戶都是3代的,也就是看申請人,申請人的父母,還有子女就算戶籍沒有在ㄧ起還是會列入計算,還有就是16~65歲沒工作還是要以政府公告最低薪資17280計算,除非還在就學或是有殘障手冊可不列入計算
低收入戶申請程序與資格、及應備文件:
(一)申請程序:向戶籍所在地之鄉鎮市公所社會課或民政課提出低收入戶申請,由公所查調申請者全戶財稅後,由公所及本府依社會救助法、社會救助法施行細則及臺中縣低收入戶社會救助調查及審核作業要點規定據以審核申請者之低收入戶資格。
(二)資格:依據內政部97年9月24日台內社字第0970148140號及 98年2月16日台內社字第0980031312號函公告。
1、每人每月家庭總收入平均低於9,829元(含工作收入、利息所得及其他收入等)。
2、全戶不動產依公告現值不得高於260萬元。
3、每人每年存款、投資等金額不得高於7萬5仟元。
(三)應備文件:
1、全戶戶籍謄本(申請人及配偶、一親等之直系血親、同一戶籍或共同生活之其他直系血親及兄弟姐妹)。
2、申請人之郵局存簿封面影本及內頁、印章、在學證明。如未滿65歲,應附醫院開立罹患嚴重傷、病,必須三個月以上之治療或療養致不能工作之証明書或身心障礙手冊。
二、低收入戶款別低收入戶款別及生活補助費:
(一)第1款-全家人口均無工作能力,且無收入及財產。(每人每月9829元)
(二)第2款-全家人口中有工作能力者在總人口數三分之一以下,且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未超過最低生活費用三分之二者。(每戶5000元整,戶內未滿15歲兒童家庭生活補助費每人每月2200元,戶內高中職以上在職學生(日間部)每人每月5000元)
(三)第3款-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逾過最低生活費用三分之二,且在最低生活費以下。(戶內未滿15歲兒童家庭生活補助費每人每月2200元,戶內高中職以上在職學生(日間部)每人每月5000元)
去戶籍所在地的里長辦公室提出申請.......

2009-09-09 5:55 pm
單親當然可以申請為低收入戶,自身先審核一下符不符合所規定的標準,當審核通過時區公所社會科電腦上資料變更時你的單親資格就取消了 ,因為只可二 則一, 而高中生在單親部分學雜費補助百分之60大專亦同 .
但低收是全免國中以下,高中以上每月有5000圓生活費,但要切記一點人數要維持在3人,並無工作如你是讀夜專白天工作 ,則低收身分會被取消,讀警校軍校異同.
因此只可找無報薪資的工作,當務之急是先看有無可申請的資格,就算有房子,只要未超過260萬,也可以申請,申請時間很快大概3天人員就會跟你聯絡了.
如果照你的情形看,第三類未滿15歲每月每人2200生活補助妹,教育補助費拿每學期的繳費收據去區公所申請高中每月5000(讀日間部)大學每人每月5000(25歲以下日間部),春節慰問金有眷每戶3000圓,而家中有汽車1600cc以下車齡超過4年以上者,已營生或有特殊照顧者需求不受此限.
不過針對這點當初我跟社會科人員魯很久她才答應通融,找時間趕快去 辦,記得要先申請戶籍內的人員財稅及所得資'料全家都要,去國稅局申請免錢,要帶申請人身分證 (影本) 印章戶口名簿,我也是財剛申請通過97年時,對我而言學費就減輕我相當大的負擔,加油祝你申請通過

2009-09-09 10:10:16 補充:
要是經濟上有困難先去區公所申請馬上關懷1-30000圓的核度,先度過難關,里長與區公所人員會家訪,載通知你去區公所那錢,我也是苦過來的人,希望這些資訊可以幫上忙.
2009-09-07 7:16 am
單親或低收每年10月會通知重審次年資格,
因此你可以備妥資料(學生證、監護權資料、、、),在10月重審時提出,如果符合資格,可以改為低收入戶,
低收入申請參考
http://www.tycg.gov.tw/site/site_index.aspx?site_content_sn=12010

2009-09-06 23:17:35 補充:
你是學生注意可以申請『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就學減免』可以減免60%學雜費。
2009-09-07 6:23 am
大大
依照政府規定的
低收入戶和單親家庭補助只能擇其ㄧ喔
單親家庭補助較少
低收入戶補助較多
但比較難申請喔
因為我只是個網路者不太清楚你家庭狀況
所以我建議你可以向村里幹事詢問會是村里長詢問喔

另外還有一項兒少(ㄕㄠˋ)補助(未滿18歲之前喔)
也可向村里長詢問
參考: ME
2009-09-07 6:21 am
申請低收入戶相關流程
1.基本條件(下列三項均需符合)
家庭總收入平均每人每月在最低生活費標準(八千四百二十六元)以下。
2.動產(包括現金、存款本息、投資、股票、有價證券等)金額平均每人在五萬五千元以內。
3.不動產(土地及房屋)金額總價在二百六十萬元以內(土地金額以公告地價計算、房屋金額以房屋評定現值計算)。

應備文件
1.戶口謄本
2.所得稅證明
3.不動產證明
4.申請人或戶長印章及郵局存摺封面影印本
5.申請人戶內如有就讀高中以上學校、應徵召入營服役、入獄服刑、因案羈押或依法拘禁、失蹤六個月以上、身心障礙致無法工作、罹患嚴重傷病必須三個月以上治療或療養、婦女懷胎六個月以上至分娩後二個月以內者、離婚之單親者、教師、職業軍人及領有退休(伍)金或榮民院外就養金等情況,需分別檢附學生證正反面影印本、兵役證明、在監證明、失蹤證明、身心障礙手冊影印本、醫療院所三個月以上無法工作之診斷證明書、懷胎之診斷證明、離婚協議書或判決書影本、教師或職業軍人的薪資證明、退休(伍)金或院外就養金證明等相關證明文件

申請程序
備齊文件後,於上班時間至戶籍所在鄉鎮市公所向所屬村幹事或里幹事申請

注意事項
1.應列入全家人口成員包括
a.直系血親包含不同戶籍之父母、祖父母等及全部子女(子女已入贅或出嫁且無扶養能力者,得不計算)。
b.同戶籍(同一地址不同戶號者仍屬同戶)或共同生活之旁系血親及負扶養義務之親屬。
c.綜合所得稅列入扶養親屬寬減額之納稅義務人。
2.應列入全家人口成員如已死亡,應檢附該死亡者之除戶戶籍謄本。
3.十六歲至六十五歲且具工作能力者,如無法就業時,仍應按行政院勞委會訂定之基本工資(一五八四O元)計算收入。
4.各項證明文件均需三個月內所開立者方為有效。
5.低收入戶身分以申請當年度有效,每年年底(約於十或十一月依據政府公告之申請期限辦理)仍應重新申請,辦理複查,以維權益。
2009-09-07 6:18 am
可以去你們當地里長提出申請喔!
不過你們若有房地產的話可能就不行ㄌ

收錄日期: 2021-04-26 18:51:03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0906000015KK13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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