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媽咪今日係超市買野,買左蘋果同雞粉
佢無拎購物車...買買下無手拎,便將雞粉先放自己的購物袋中
諗住一陣俾錢時拎出來找數
點知..佢到俾錢時真係忘記左個雞粉....
蘋果俾左錢的~
結果響左鐘~人地個經理話我媽咪個購物袋中有塊布,係用黎包雞粉,話佢有心,叫人報警~!(真係冤...........)
結果去左差館,我媽咪成世未入過,d差人又串又兇,嚇到我媽腳軟~我媽坐左係到幾個鐘.....又收起佢電話..又唔俾我地見....最後幾小時後先落口供的...
個cid 最後俾左份口供我媽咪..叫佢簽
我媽竟然睇都唔睇就簽~!!
後來睇返...竟然見到一句....."我只因一時貪心才偷了一罐雞粉,希望給一次機會"
我媽完全無說過囉~!
咁咪即係認罪?!!
我想問..如果認罪,會點判..會有案底嘛??我媽是良民~完全無案底的之前~
有案底的話,會唔會連去大陸過關都要俾人問或查ga?!
如果唔認,會點呢..
多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