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問題(醫生建意轉工)

2009-09-04 4:39 am
本人現37歲,從事倉務及司機,2007/6月工傷傷右ACL,2007/12月做手術,2008/3月醫生建意我返工寫了輕工紙比我,但我貨倉部門得兩個人做,不幸2008/6月我同事又工傷,3個月,所以其間好多時得我自己做,工作非常多及重,2008/8月覺得有一天覺得右膝好痛,看急症,醫生開了止痛藥給我,等骨科覆診,到了2008/10月覆診建意照多一次磁力共振,沒有結果,所以2009/3月做了內窺鏡手術,修復膝蓋及半月板手術,再發現PCL撕裂(幾多不記得),但至今都要吃止痛藥才有返4-5成力度,問題
1)工傷長達2年多,我現向法援延長1年,但公司保險公司要求我現時去判傷,不應同我工傷病假(2009/8/15)可能不出糧同我,我應該去判傷,
2)發生意外後,我發覺有腳痺,可解
3)物理治療師轉介做駕駛測試(政府認可)本人有8種車牌,但會建意運輸處比基本1,2牌,我都不知到如可轉工,
4)我工傷假期到2009/10/09,才看醫生,醫生建意我轉工,但我學歷不高,我自己離職,我覺得好唔,車牌有無了不到小巴,無了收入,家有70歲雙親供養,點做?
更新1:

5)我現時有什麼可以做,有什麼基構可以幫到我

回答 (2)

2009-09-05 10:33 am
✔ 最佳答案
1) 你想要申請第三年的工傷病假,需要經法院批准才可以獲得,而你向法援署申請的祇是一個『法律援助資格』,並未正式向法院提出呈請。而法院對這類申請亦非常嚴謹,你必須具備充足的醫學報告去證明,這第三年的工傷病假是必要的,和將會有長足明顯的康復進展,否則一般都會被否決;況且保險公司方面亦不會輕易就範,必定會想盡辦法去證明,未能痊愈的創傷已經屬於永久性的後遺症。因此能夠成功的個案真的小之又小,在過去六年本人所接觸的個案中,祇曾見過一個成功的案例!
但就你的描述中發現,這一個案嚴格地可以分成兩個獨立的工傷意外個案,2007年6月份的意外屬於第一個工傷個案,當時你受傷的位置是前十字韌帶,而2008年8月時受傷的位置則是後十字韌帶,應屬於另一個工傷個案,雖然傷患痛楚位置相若,但實際的創傷情況卻完全不同,現階段你應該立即聯絡勞工處《僱員補償科》,要求修正這一方面的檔案資料,那你的工傷病假便可以延伸至2010年8月了!

2) 未有完全了解你的創傷情況下,不能妄下斷言;但一般來說,若麻痹的感覺是由腳趾開始廷伸,則有可能是神經線受影響所致。

3) 即是除了1、2牌其他都會被運輸署註銷,唯有嘗試駕駛輕形客貨車,或者考慮去考個的士牌。

4) 受傷和後遺症已經是事實,要勇敢面對,這些祇是生命中的歷練,千萬不要對前路感到沮喪,最重要是對自己有信心,所有難關都是可以克服的。如果有需要便找別人傾訴,切忌將問題埋藏心底胡思亂想,否則很易會鑽入牛角尖。

5) 現時應該要保持開朗的心境,盡量休息讓身體康復,去向保險公司為自己爭取合理的賠償,才可有足夠的能力去計劃未來路向。
社會上有很多志願機構可以提供協助,但通常都會子細分工,你想得到的幫助是復康護理,心靈輔導,勞工權益,程序指導,法律咨詢,進修培訓,尋找工作,經濟援助?
如有任何相關疑難,可瀏覽本人對其他工傷個案的解答:
http://hk.knowledge.yahoo.com/my/my_answer?show=HA00528400
或直接網上來信查詢,能力範圍定必盡力解答!
2009-09-06 7:02 pm
2007/6月工傷傷右ACL,2007/12月做手術,2008/3月醫生建意你返工寫了輕工紙比你,不幸2008/6月我同事又工傷3個月,所以其間好多時得你自己做,工作非常多及重,2008/8月覺得有一天覺得右膝好痛,看急症,醫生開了止痛藥給我,等骨科覆診,到了2008/10月覆診建意照多一次磁力共振,沒有結果,所以2009/3月做了內窺鏡手術,修復膝蓋及半月板手術,再發現PCL撕裂(幾多不記得)!
1. 上述6/07及8/08右膝痛,有無醫生証明你這兩次是同一工傷?
2. 你受傷過程並無詳述
3. 至於申請第三年工傷是理據的問題,如理據充份,法庭定公平處理
請把上述問題解釋,才能作出適當協助,請email : [email protected]詳述

收錄日期: 2021-04-19 20:12:37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0903000051KK0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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