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其實兩者都可以讀。
法律好,聖經好,都唔係用黎嚇人的,而且當你真的相信聖經及上帝以及願意悔改時,你會明白到聖經所寫的都不是為了嚇誰而寫的,聖經更是上帝給信他的人的應許,信耶穌的的人都能得永生等。而現今的法律是為了令社會維持社會和諧秩序而寫的,但也不是容易的科目,因為法律有經歷了千多年的歷史,當中的演變、理論也有不少,不過這都只是人類的法律。
現時的法律保護人時亦同時攻擊人,例如私隱法、合約法、Tort Law等,不難發現保護一個人時便是在另令一個人受罪。但這都只是因為法律是人寫的,一定會出現Bias向某人的權利及利益的情況而非向大眾的同等利益的。
如果你讀法律讀得更深入一點,你會發現法律有很多地方都與聖經的律法很有關係。在英國讀法律時,不時發現古時的皇帝以及檢察法律的人都會以上帝、自然(Natural Law)等為不能違反的法律及認為上帝是該法律的最終修改者(the ultimate ruler of this law),因此,這都令所寫的法律公平公正,不偏向於個人利益。聖經的道理令人明白及認識上帝、認識自己的罪惡,應用在制作法律時都能比較公正。但無奈,人漸漸離開上帝,認為法律與上帝沒有關係,最後法律成為了人的東西,偏向於個人利益,容許碌奪權益的行為,不公不正等。
因為人言以無信,法律在人世上因此更顯得必須,為了保護人,不至於傷害到人。但聖經更清楚說明人比萬物都要鬼詐壞到極處,早就己經警告過人就是壞的,必定會用盡方法做出自己想做的壞事。看看現今的社會就會明白,人漸漸認為只要不犯法、不傷天害理就ok,走盡所有的法律漏洞,完全違反法律原意。如果人是善良、可信、不會背信棄言、不會傷天害理的,今本不需要律師。
而聖經可以這樣說:"聖經都是神所默示,於教訓、督察、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他真真正正說明了人的一切、真實、教導人要公正,實實在在是對人有益的。但現今的法律很看立法的出發點的,如果立法的出發點只為了某人或某些集團的方便、某人或集團的利益,不是為了公平公正,不是為了公眾利益著想,這法律定必在某處影響著的,甚至可能出現漏動影響該些出發點。
總結:聖經乃信仰上的,法律乃人、屬地的,兩者都有觀點,有point。聖經並不是用來嚇人,他真正的用途是教人認識上帝、教導人學善、明白自己得罪了上帝、指導做人的正確方向等。現今的法律為偏向人的利益、沒有上帝的,容許人的自私、欺壓等。法律今本跟"有型"完全扯不上關係,當你深入了解聖經、相信上帝,你會看到現今的社會、法律是一團糟、一塌糊塗。只會靠嚇的今本不公不正,難以令人信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