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豆破產, 仔架車被凍結

2009-09-03 11:14 am
我老豆比人申請破產, 由於佢有60NCB, 架車用左佢名, 宜家佢破左產, 我架車比人凍結, 雖然係前7, 只值3萬蚊, 但係番新左一大筆錢, 無理由豪比人地架 ...

1. 係咪已經唔可以再續牌費 ?
2. 有咩方法可以爭回來 ? 例如 : 笠殼,自炒,報失,借屍還魂等...呢D方法太OUT了, 有無新方法 ?

回答 (2)

2009-09-04 4:01 am
✔ 最佳答案
我對樓上網友的意見有點不明白,希望他可以詳細解釋和提供相關的資料!
1. 係咪已經唔可以再續牌費 ?
答:由於這部車子是以你父親的名義去登記,祇要他申請破產,則這部車子必會被充公拍賣抵債!
而在署方拍賣後投得這車的新車主自然可以轉名續牌!
這是樓上網友的意思嗎?

2. 有咩方法可以爭回來 ?
答:基本上無法可爭亦爭無可爭!
因為按破產條例規定,不管這些資產的擁有者誰屬,祇要是歸入破產者的名下,都一概要充公!
如樓上網友所言,你去跟破產管理署商討和交出證明文件,證實這車是你購入的但以你父親的名義去登記!
署方可以如下回覆你!
不錯車子是你付款買入,但會否是你送給父親的禮物呢?即是車子實際屬他所有!
另外法例規定,祇要屬破產者名下的資產都要充公!為的是避免有人藉辭並非物主,而轉移資產以逃避償債的責任!
破產管理署並非完全無機會接納你的說法,祇是機會比較低!因為署方希望盡量收集破產者的資產以償還部分的債務!所以理應不會輕易放棄這些資產!
另樓上網友提及找小額錢債法庭處理!我不明白要做甚麼呢?去小額錢債狀告你父親不交回車輛擁有權?狀告破產管理署不將車子交回給購買人嗎?
按照法例,已進入破產程序的任何資產,都不再受到任何其他法律行動的追討的!而假設該資產已被破產管理署充公,則更無追討的方法和可能!
另外別說是實實在在於破產者名下的汽車!曾有類似個案,破產者跟別人擁有聯名戶口存款幾十萬,而這個案純粹是破產者替家中長者聯名的戶口,當中存款全是那位長者家人的畢生積蓄!但不管如何申訴和提交資料,結果署方依然要扣除一半充公才肯罷休!
參考: cecimak 作為曾破產者的經驗和理解!希望可以幫到你!
2009-09-03 12:22 pm
車既擁有權轉移比你之前,你都無法續牌。
(如破產管理處接管了你部車,新既車主可以續牌)
你要先找破產管理處,然後向破產管理處証明部車是你付款購買,以及一切是你購買此車的証明,如對方接納就自然會解凍,否則就要去小額錢債處理。
笠殼,自炒,報失,借屍還魂等...呢D方法是違法!


收錄日期: 2021-04-25 23:09:36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0903000051KK00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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