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小食牌

2009-08-31 9:33 pm
有什麼手續及注意事項, 有沒有好及經濟的顧問公問介紹 THANKS

回答 (1)

2009-09-01 6:34 am
✔ 最佳答案
申請
應辦事項:
揀選根據入伙紙及政府土地契約指定作經營食肆業務的處所;
揀選沒有違例建築工程的處所(可參照核准建築圖則);
最好揀選實用樓面面積不少於30平方米的處所做普通食肆,以及不少於20平方米的處所做小食食肆;
揀選樓面有足夠負荷量的處所;
揀選有走火通道的處所;
揀選有自來食水供應、沖水廁所及妥善排水系統的處所;
揀選可以在廚房、廁所及座位間裝設獨立通風系統的處所;
將擬申領食肆牌照的處所的設計圖則及空氣調節/通風系統的設計圖則各一式三份,連同申請書一併送交有關的牌照組;設計圖則應以十進制單位按比例(不少於1:100)繪製;
參考有關條例中排水、防止空氣污染及噪音管制等方面須遵守的規定;
若須進行大規模的改建或加建工程,或對上述某項規定並不熟悉,聘用一名認可人士或註冊結構工程師。
不應辦的事項:
揀選位於工業大廈內的處所;
揀選位於樓上指定作住宅用途的處所;
揀選位於第四層地庫或以下的處所;
揀選位於指定作緊急情況時使用地方的處所;
揀選直接位於註冊學校、幼兒中心或安老院下一層的處所,要避免對該等設施構成火警威脅;
揀選只有一道樓梯的大廈的上層單位;
計劃使用設有沙井或糞管/污水管及雨水管的地方作為廚房、食物配製室及碗碟洗滌室;
在申請審查小組還未核准牌照申請前,動工修葺或裝修有關處所;
對已獲申請審查小組核准的建議設計圖則作不必要的修改。任何改動都會阻延處理申請的工作;
在未獲發牌當局簽發牌照前就開始營業;
對其他政府部門,例如屋宇署、消防處、機電工程署及環境保護署等所訂的規定置諸不理(即使已獲發牌當局發出牌照)。
以上內容轉載自食環署食肆牌照申請指南。
http://www.fehd.gov.hk/howtoseries/forms/new/A_Guide_to_Restaurantc.PDF
申請表可於以下網頁下載。
http://www.fehd.gov.hk/forms/fehb94.pdf
需留意你經營製做食物之類形及種類,如果不合乎小食食肆牌照之要求,你就需要申請普通食肆牌照。
希望可以幫到你。
參考: 小弟從事飲食牌照顧問


收錄日期: 2021-04-13 19:55:10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0831000051KK0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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