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他的公司可能要破產, 因為屋是公司的資產, 業主說我可能會受到追數公司的滋擾, 請問我可以怎做??
答:關於你簽署租約後的法定權益問題,樓上網友已充分解答!恕我不重覆了!
我的意見反為是,你能肯定業主的說法是事實?而並非為藉著以唬嚇的手段逼令你自行退租呢?
理論上業主財務出現問題,是少有會主動通知租客的!你退租他豈非更少了一筆收入,這恐怕並非正常人的做法,除非他是刻意要你主動退租,以省下賠償給你的責任!而假設你因懼怕或免惹麻煩為由主動退租,那業主會否反要求你賠償則未可料!
如果他確是有被人申請破產的可能,而他又是一個負責任的業主?那他的處理方法是立即中止跟你簽訂的租約,作出賠償並退回按金!而並非祇淡淡地說可能會破產,你可能會被收數公司滋擾等,但卻絕口不提該如何解決!
如果業主真的破產, 那本人的租約會怎樣處理, 會要我立即搬走嗎, 我會得到賠償嗎??
答:對這個問題,我的意見跟樓上網友的略有不同!
假設業主真的破產,要視乎這物業供滿未!假設仍在按揭當中,則未知出租前有否取得按揭銀行的同意?如果申請業主破產的是提供按揭的銀行和它根本不同意出租物業!那銀行申請收樓令將是輕而易舉的事!
如果不涉按揭事宜,祇是單純的業權轉移問題?那你或許有機會完成這份租約,當然是向破產管理署或新的業權人繳付租金!
再說破產管理署或債權人假設真的出示收樓令要求你遷出!不錯,按例你是可以得到賠償!但負責賠償的卻是跟你簽訂租約的人,即那或許已破產清盤的有限公司!而並非破產管理署或新的業權人!因為負責承擔這些違約條件的是這間跟你簽約的有限公司,並非以破產條例接管這清盤公司的破產管理署!
鑑於現在真實的情況是何也並未知曉!建議你以不變應萬變,繼續居住希望能住滿一年的租約!到時再作決定或干脆另擇安居之所!
或是直接詢問業主究竟情況如何,要他說明有否考慮中止租約和賠償的問題!因為這些是他自己的財務問題,你付出租金祇求一個安樂窩,無理由要代他承擔被人上門討債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