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命丫!!圖書館問題丫!急!!!

2009-08-31 9:43 am
我想問如果我在2006年9月17號借左3本書,但系至今我都未還,宜家已經就快3年了,一定要罰好多錢啦><><><。圖書館之前都有寄信俾我叫我還書還錢,但系我無理,當無事發生。宜家無收信了,但系我最近知道借書唔還好似好大罪,我好驚,但系又無咁多錢還,點算丫!
(3本無唔見)

回答 (2)

2009-08-31 9:58 am
✔ 最佳答案
現在要做的就是去就近任何一間圖書館賠償過期罰款(如果有)和書價。
即使您所借的3本書沒有遺失,但圖書館已經當所有書本遺失了。只要本書是保持完整無缺,就不會有賠書價的費用。
賠償書價方面要向圖書館職員查詢 + $罰款 x ?本書 (因為不知道遺失幾多本書同有否逾期。)
每本成人圖書的過期罰款每天$1.5,最高罰款額為港幣130元正,兒童圖書的過期罰款每天$0.5,最高罰款額則為25元正。 而書價則要向圖書館職員查詢。無論過期多少日,只要到達最高罰款額,罰款就不會無止境加下去。但由於時隔3年的關係,與實際情況可能會有相差。

您可帶圖書證到就近的圖書館櫃檯,向圖書館職員表示遺失圖書,職員就會檢查您的account,大家對清楚之後,填張form (圖書館內部文件,只是作記錄),跟手收取罰款。

圖書館職員收了罰款後一般都會給您收據的,如果您之後找到遺失了的圖書,您只要將書本同之前的罰款收據帶去圖書館櫃檯,只要本書是保持完整無缺,職員就會取消及退回筆賠書價的費用。
根據《 圖 書 館 規 例 》 摘 要,圖 書 館 資 料 如 有 遺 失 或 遭 損 壞 , 借 用 人 須 繳 付 費 用 , 數 額 相 當 於 圖 書 館 館 長 認 為 足 以 重 新 添 置 該 項 資 料 所 需 的 款 項 或 重 新 添 置 包 含 該 項 資 料 在 內 的 整 套 圖 書 館 資 料 所 需 的 款 項 。 此 外 , 並 須 繳 付 一 筆 數 額 為 該 款 項 的 20 % 的 附 加 費 。 即是說您需要付該 款 項 的 20 % 的 附 加 費 。
我好驚,但系又無咁多錢還,點算丫!

至於交罰款方面,如果你真是不夠錢,您其實可以向職員說首先還住一部分先,其他下次先還,職員就會在您的圖書證戶口內扣除已經還了部分的錢,跟住會加一個訊息在您圖書證內註明您還有多少錢未還,下次會還。儘快去還清欠款啦!還住一部分都沒有問題,只少圖書館知道您並非想拖數。
祝您好運!

圖片參考:http://l.yimg.com/f/i/tw/ugc/rte/smiley_1.gif



2009-09-01 21:33:16 補充:
由於您未有歸還一段頗長時間的關係,館方會由安排您去見管理層,例如是文書主任或是圖書館助理館長等。但會向您查問為何這麼長時間亦未歸還,是否收不到通知信或是什麼原因等,只要您和盤托出、如實的回答就沒有問題了。

2009-09-05 22:14:14 補充:
不過事隔多時,館方的追債小組有權將個案交由小額錢債審裁署處理其罰款,到時便要上法庭出席應訊了。

2009-09-09 11:14:55 補充:
不過有一點需要提到,圖書館會按程序寄出欠款通知書, 若您仍置之不理,館方的追債小組有權將個案交由小額錢債審裁署處理,到時便要上 法庭出席聆訊。
2009-09-02 1:25 am
攞去是但一間圖書館還就得
每本成人資料的過期罰款係每日$1.5,但罰到$130就係最高上限
圖書館會搵過主管級黎同你做,因為你過期3年,點都要問下你野:點解咁耐都未還..等等
一時間無仲多錢可以分次畀
參考: 圖書館工作

收錄日期: 2021-04-29 19:14:19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0831000051KK00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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