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
8月初我已遞出請5天年假. 因為9月份下旬到日本5天.
結果公司一直到現在還不批准和回應.還放話說;就是不批准,
要是我還是自己去.視同曠職,予以開除.請問各位勞基法有何規定
能夠爭取這年假特休的權益呢?
我團費很早就繳出去了.而且去年我也一樣請5天年假就沒問題.
請各位大大能夠幫幫忙.......謝謝各位耶......
收錄日期: 2021-04-27 16:5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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