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閘道後車追撞前車肇事責任問題

2009-08-29 3:02 am
我想請問各位大大,小弟因第一次發生車禍,很多事情都不懂,也沒在車禍後先與對方寫下明確的和解書,只有當下的口頭上和解各自修理而已,現在我懂了對方也不會寫和解書給我了><
車禍於高速公路北上三重閘道口與前車發生追撞,當時天晴車流佳(對方與筆錄內也寫明他通過閘道停止線為綠燈尚有1秒,雖然當時我看是5秒,且車禍示意圖上也劃明他車已超過,我車在停止線上)但卻這樣突然煞車停車,導致我在後面來不及反應閃躲發生追撞,對方保險公司原本要求我賠償10萬,後於調解庭要求賠償6萬,目前要進入訴訟程序,請問小弟這樣要是進入訴訟程序,如果引用高速公路及快速道路條款7.10抗告,可有勝算?還是只能認賠和解?還是有其他的方式可以處理?自己還花12萬修車說>"<
更新1:

1.發生地點為三重北上閘道,天候晴朗,車流順暢,我方為三菱1.8轎車,對方為TOYOTA小貨車,進入高速公路的管制區,前車已於綠燈通過閘道停止線,突然煞車,導致小弟反應不及,此也是小弟持照十餘年來第一次車禍 2.車禍發生後,當場就下車理論,詢問他為何無故綠燈停車,對方無特殊表示,且表示其因業務關係由台中上來台北拜訪客戶,且此為公司車有保險可以理賠,於是便請交警過來處理,直到警察來後才得知後車追撞前車歸咎於後車之問題,且其在筆錄上表示"為了安全起見綠燈過了尚餘1秒,所以停車???"所以其通過時為綠燈也是有當事人筆錄可查,且閘道順暢,又綠燈過去進入高速公路,有停車的理由嗎?

更新2:

3.於警局邊做筆錄,警察邊與雙方溝通,於是後來我也知道我是無法向其或其保險公司索賠,便二人口頭上協議說各自處理修車事宜,我也自認倒楣作罷,請拖吊業者協助處理 4.於小弟前往處理車輛修繕事宜,對方又開該車前去拜訪客戶,且事後尚能開回台中相熟的保修廠處理修車事宜,事隔多月後,收到保險公司求償10萬多的修理費用,如車輛受損如此嚴重,還能拜訪客戶又開回台中嗎?小弟自車車頭半毀尚才修理10餘萬,其車僅見保險桿凹凸說><" 不知這樣的敘述是否清楚,不盡之處煩請告知,小弟真的很急,已失業年餘,實無能力再負擔如此費用,煩請各位大大幫幫忙,真的感謝您!

回答 (4)

2009-09-01 5:11 pm
✔ 最佳答案
追撞事故,原本就是後方車[未注意車前狀況],應負起肇事完全責任,前車當然無賠償之義務。

不管對方是否超過停止線與否,或號誌秒差因數,後方車都應負起賠償責任。

車是車主的,車主有權主張在哪修復,是否更換新品,除非車主願意配合,否則任何人乃至法院都無權干預。
倘若對方保險公司,堅持不減低理賠額,或表明不想調解,就任由他去告,無所謂的ˋ不必擔心。
本案無人受傷僅止於侵權損害賠償,無任何刑事責任存在!
當然你們是可以考慮,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免費],若雙方能達成協議進而和解,以免訟累當然最好。
惟調解委員會的功能,充其量只是一個和事佬的單位而已,其通知書乃至調解過程,都不具有強制公權力存在,任何一方都可以自由選擇,是否願意前往接受調解。
且在調解過程中,若雙方差距太大,無法取得共識,任何一方,都可斷然拒絕,調解委員會無權強制干預,只能算調解不成立而已,除非調解成立,該調解書就視同法院判決,才具備有法律效率。
本案"
依法你可以主張折舊給付。


工資部分不得主張折舊給付],此乃於法有據,只要[你]主動提出此主張,法院就必須依法照准,也就是說求償的一方絕對無法拿到訴訟標的[修理費用]的全部。

試算公式: 零件材料費 X 0.369 X 出廠年齡[以行照為憑]==折舊金額 修復費用總金額 ,減去 折舊金額之所得,才是[賠償者你]應給付之實際金額。
依行政院公布之固定資產耐用年數表、固定資產折舊率表及所得稅法第五十四條第三項之規定,系爭汽車耐用年數為五年,依定率遞減法每年折舊0.369,本件零件折舊後之金額已低於成本十分之一,應依成本十分之一計算。
簡單的說:
只要對方的車越老舊,對方能拿到的就越少,你就省越多。
而不是對方開的價金,你就必須照單全收!
參考: 交通事故處理流程ˋ民法ˋ實務經驗
2015-07-08 5:32 am
第一次遭遇事故真的是一點頭緒都沒有
看了很多諮詢網站最後還是懵懵懂懂
後來在親友的介紹下認識
TW119台灣交通事故諮詢有限公司的律師

聽我口述事件的經過跟目前處理的情況
幫我擬定了和解書的內容,並協助我幫理保險的理賠金
而且保險金很快就拿到了

真的很方便不用自己在那搞半天還漏東漏西的
而且還依據我的問題幫我追加許多應有的賠償
例如精神賠償等等…

原來有專業人士的協助處理車禍是這麼簡單的一件事
和解賠償都能順利達成目標跟期待
http://migre.me/qCszp?q
2009-08-30 7:52 am
因為你沒保持安全車距 所以肇事責任是在你身上沒錯

口頭和解 對方不承認也沒用 除非當時有第三者可為你證明

你可以要求對方提出維修單 並至所在區公所調解會申請調解

找一個鈑金師傅與你一同去

保險公司求償因該事先會有拍照留存期施工照 可以一併要求提出
2009-08-29 6:14 am
您能告知詳細始末;才能提供建議.有相關問題都可提出

收錄日期: 2021-04-27 17:05:32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0828000015KK08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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