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破產

2009-08-27 11:19 pm
我已經同我老公分居好多年未離婚﹐有一個7歲大嘅仔﹐個仔係我媽湊﹐而我地有一個聯名居屋物業未供完﹐大家都有返工有正當職業﹐而且我老公玩野﹐佢為啖氣特登唔知用咩方法搞破產﹐想我咩都冇﹐但我又冇証明佢係有心破產﹐但佢有同我媽承認佢係有心破產而唔係真係爭人錢﹐唔想俾贍養費我﹐佢仲話仲有大把野同我玩﹐又話我出面有第二個﹐就算我有咁又點﹐大家都冇晒感情﹐我只係想離婚咁簡單﹐係佢一直都唔合作﹐話我出去勾佬﹐而且我最擔心有兩樣野:
第一: 我個仔會唔會判俾佢??我唔想冇左個仔

第二: 我層樓會應該買定係賣好﹐佢果邊破產官又未聯絡我﹐我而家好驚﹐如果搞離婚佢一定唔合作﹐我怕要洗好多錢搵律師﹐我冇咩錢....
希望各位可以幫下我﹐我只係想同個仔好好咁重新生活。
THX

回答 (4)

2009-08-28 2:48 am
✔ 最佳答案
樓主你好!首先你的家事我作為外人,是不適合亦無法評論!我祇能針對你的疑問提出個人的意見!
大家都有返工有正當職業﹐而且我老公玩野﹐佢為啖氣特登唔知用咩方法搞破產﹐想我咩都冇﹐但我又冇証明佢係有心破產﹐但佢有同我媽承認佢係有心破產而唔係真係爭人錢﹐唔想俾贍養費我?
答:我對於你前夫(你們雖然未正式離婚,但我想你們也無意復合吧?)的這個說法存疑?
你提到他有正當職業?有聯名物業?卻祇為令你一無所有而自行破產?這完全是不合常理的事!因為假設他確實破產,那一無所有的祇會是他自己,於你的影響是非常輕微的!
他破產後所有財產被破產管理署充公!四年破產期內受到破產條例規管!可能永遠不能從事某些行業!最重要是永久地破壞了個人的信貸紀錄!
而相對於你來說,他破產其實就跟你無半點關係(就算你們仍是恩愛夫妻都一樣)!你最直接的影響是物業被釘契,但不影響你繼續居住(詳細情況下文再述)!
而他付出的贍養費都一樣無影響,除非他破產後不工作,否則在破產管理署釐定給他的生活費數目內,必會包括贍養費的數目在內!因為繼續支付子女的生活費是為人父母的天職!
如果他確實是為口氣,而不是財務惡化導致破產?那他的這個行為就極為不智了!因為對他百害而無一利!而相反假設他確實申請破產其實反為對你有利!如何有利下文再議!
我想問清楚你肯定他已申請破產,還是自稱會申請破產以藉此對你造成精神壓力和滋擾呢?即是他有否向你展示過正式申請破產的文件?或是有否收到破產管理署通知你物業被釘契的知會呢?如你並不肯定則最佳的方法就是直接向破產管理署作出查詢,查核他究竟是否確實在申請破產!方法如下!
閣下可於破產管理署 ( 查詢電話 : 28672448 / 電郵 : [email protected] ) 或透過網上服務 http://www.esdlife.com/gov_depts/chi/dep_oro.asp 查閱破產案的紀錄,閣下需要提供 目標人士的姓名及身份證號碼 ( 或 獨資 / 合夥經營 的商號 ) ,並為每次查閱繳付 85 元。有關查閱能找出 目標人士的 所有破產紀錄 ( 無論有關破產令是否已獲法庭解除 ) 。
http://www.hkclic.org/ch/topics/bankruptcy_IndividualVoluntaryArrangement_Companies_Winding_up/bankruptcy/bankruptcy_generalInformation/q3.shtml
祇要他有申請破產和正在排期上庭,則必能查到!
第一: 我個仔會唔會判俾佢??我唔想冇左個仔
答:如樓上網友所言,假設他確實破產!即表示生活質素出現不穩定,這對他爭取小孩的撫養權是絕對不利的!這就是上文所說對你最有利的地方!
在離婚個案中,法官通常傾向將年幼子女交由母親照顧,其次是考慮經濟能力的問題!而你前夫在這兩方面皆處於劣勢,所以兒子撫養權歸你的機會可說非常高!
第二: 我層樓會應該買定係賣好﹐佢果邊破產官又未聯絡我?
答:首先你要先確定他確已申請破產,假如屬實的話要待破產令正式頒布後,破產管理主任或受託人才會跟你聯絡!
署方跟你聯絡並非要收樓,而是要求你出資買入你前夫的半份業權!
你先要明白你的處境,你和前夫共同擁有聯名物業(雖然仍在按揭當中,但依然是有業權的!),他破產後他名下的業權會歸署方所有!但你名下的業權並無絲毫影響,你的物業變成是和破產管理署聯名持有!署方有權充公破產者的資產,但你並未破產!署方無權力強行充公你的資產,即是祇要你無破產,署方不能強行充公和拍賣你的私產!
在這個背境下,署方會先在土地註冊處將物業釘契,然後要求你出資購入另外的半份業權!你可以看署方的開價和負擔能力才作出決定!但不管你是否有興趣和能力,都絕對有權向署方購入另外半份業權!
而假設你選擇拒絕買入另半份業權,署方其實是無計可施的!因為它不能強搶私產,而半份的物業業權又無法在市場上出售!所以署方祇能把你的物業釘契,限制你出售物業!
理論上你祇要不打算出售物業,是可以永久地居於上址,無需遷出!到他日要考慮出售物業時,到時再跟署方商討解除釘契令的條件就可以了!這是另一個對你有利的地方,因為你前夫的業權已被署方充公,他便無法再以任何方法和藉口要求賣樓!但有一個地方要注意,就是未供滿的物業要繼續供款,否則因斷供而被銀行收樓則是另一個問題了!
cecimak 作為曾破產者對物業方面的經驗和理解,而離婚方面的祇是個人意見,未必正確!
希望可以幫到你!

2009-08-27 18:49:40 補充:
如果搞離婚佢一定唔合作﹐我怕要洗好多錢搵律師﹐我冇咩錢....?
答:請參考下列資料!

2009-08-27 18:49:52 補充:
是否需要聘請律師?

離婚呈請書或共同申請書一經呈交,有關法律程序便已展開。在提出呈請或申請前,可先諮詢律師的意見,這樣會對呈請人 / 申請人有幫助。

在下列情況下,呈請人 / 申請人會特別需要律師協助:

配偶不同意離婚
雙方不能就子女或財務安排達成協議
在尋求法律意見時,可考慮利用法律援助署提供的法律援助計劃(查詢電話:2537 7677),亦可自行延聘律師。有關詳情請參閱「怎樣申請民事訴訟的法律援助」單張。該單張可在各法院大樓、法律援助署辦事處及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索取。

2009-08-27 18:52:05 補充:
進行離婚訴訟人士請注意,雖然家事法庭登記處的職員會盡可能在離婚程序上予以協助,不過他們並非律師,不能提供法律意見。

當值律師服務的免費法律咨詢計劃會在民政事務處為市民提供初步的法律意見,包括婚姻法例。

以上資料節錄自下列政府「怎樣申請離婚」的網站內,內有更詳細的相關知識,請自行登入細看!
http://www.judiciary.gov.hk/tc/crt_services/pphlt/html/divorce.htm
2009-09-06 8:25 am
多謝網友02講解,真係學到嘢.
2009-08-28 4:30 pm
以上那位仁兄回答得好清楚 好清析

除非你老公只係玩嘢,嚇吓你啫

對佢百害而無一利既行為

佢會咁蠢嗎?
2009-08-28 12:24 am
佢口口聲聲話你勾佬 : 你叫佢羅證據出黎 !
羅吾出你就叫佢收聲 !
佢自己不負責任 ,就話你勾佬 : 咩男人 ?
第一: 我個仔會唔會判俾佢??我唔想冇左個仔

當然吾會判俾佢 ,因為佢申請破產 !
佢財政有問題 , 個官點會判俾佢 !
你應該搵人查下佢有冇通姦 ( 佢同第二個女人有冇關系 )!
只要你有佢通姦證據, 加上你財政冇問題 ,
官一定會判比你 !
第二: 我層樓會應該買定係賣好﹐佢果邊破產官又未聯絡我﹐我而家好驚﹐如果搞離婚佢一定唔合作﹐我怕要洗好多錢搵律師﹐我冇咩錢....

你根本吾可以賣出層樓 :
因為你都未供完, 層樓未系屬於你 , 你亦冇業權 !
加上申請左破產 , 可能銀行或者政府會收反層樓做底押 !
你咦家最好搵定個地方住 !



收錄日期: 2021-04-25 23: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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