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大家知唔知, 若果層樓(自置居屋)的樓契持有人是父親及母親, 而父親早年離世, 當時沒有加仔女名, 幾年後, 母親也離世(兩位生前都沒有立遺囑), 那麼,
1. 層樓最終持有人是否會自動落入仔女名義呢 ? 需要什麼文件才能落入自己名義呢 ? 例如 : 需要父母親的結婚證明書或自己的出世紙等
2. 若父母已離世, 若要賣掉這層樓, 是否要在律師樓辦理什麼手續(因層樓沒有仔女名的), 才能賣掉那層樓 ?
唔該哂 !
收錄日期: 2021-04-19 15: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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