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1)首先你所講業主立案法團同意比夜更果個每晚12:00正就可以訓覺消息從何來?主席親口同你講?定係個看更自己同你講先?
2)不動聲色影咗D瞓覺相,到開業主大會時公然質詢,以前看更瞓覺係拉得返警署,不過現時改為用傳票告,但保安牌會吊銷,如再申請須向警務署長申請.
圖片參考:
http://l.yimg.com/f/i/tw/ugc/rte/smiley_34.gif
2009-08-27 23:59:30 補充:
香港法例定明從事保安工作,必須持有
效保安員証,否則双方均違法
2009-08-28 09:02:56 補充:
1)佢地係好耐之前開會既時候講既,講明夜更12點可以開始訓覺?
答:你所講佢哋係指邊個?法團業委?不過就算主席都無呢個權力.
2)私人樓同屋村有無分別?定係2者都要跟足法例?
答:兩者均無分別,其實你可向保安及護衛業管理委員會查詢.
3)由1996年6月1日起定明從事保安工作,必須持有
效保安員証,否則双方均違法 .
2009-08-28 09:10:02 補充:
保安人員的基本守則
1.
必須遵守簽發保安人員許可證條件,否則,可能會被撤銷/暫時吊銷保安人員許可證及被檢控,最高可被判罰款港幣一萬元及監禁三個月。
2.
不能每月工作超過372小時,及在正常情況下不能每天工作超過12小時。
3.
上班要準時,下班前必須先把工作向接更人交代清楚方能離開。如設有打卡鐘或簽到簿,必須打卡或在簽到簿內簽名。
2009-08-28 09:10:29 補充:
4.
當值時不可睡覺、飲用含有酒精飲料、賭博或參與非法活動。
5.
應緊記你並不是警察,你的權力與普通市民一樣。
(i)
如目睹罪案發生,例如搶劫、惡意破壞或傷人等,在確保本身安全的情況下,可盡力拘捕疑犯,並須立刻通知警方到場接手處理。
(ii)
拘捕疑犯時應只使用最低程度的武力。絕對不能以武力懲罰疑犯,而且一旦達到拘捕的目的,便須停止使用武力。
(iii)
作為普通市民,你並無搜查權力。
(iv)
盤問疑犯時,必須保持禮貌,並容許疑犯解釋其行為。
2009-08-28 09:11:10 補充:
6.
必須熟悉所看守的大廈,例如走火通道和滅火筒的位置等。
7.
把常用及緊急服務的電話號碼張貼於當眼處。
以上資料於保安及護衛業管理委員會網頁內註明
2009-08-28 11:23:29 補充:
保安及護衛業管理委員會電:2801 6181、傳真2537 5118或親臨位於香港中環遮打道10號太子大廈408室的秘書處。
2009-08-28 11:25:34 補充:
許可證
根據《保安及護衞服務條例》,所有保安人員都必須持有由警務處處長發出的有效保安人員許可證,方可為他人擔任有報酬的保安工作。
保安人員許可證的有效期一般為5年,申請及簽發費用合共160元。持證人應在值班時隨身攜帶該證,並在警務人員提出要求時出示該證,以供查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