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常會引用到十誡…
但是十誡之中當紀念安息日守為聖日這一條…
明明絕大部分的教會都已經不守了(只剩安息日會,還有猶太教吧…)
請問教會是明目張膽的違反上帝親口所說,
違反上帝用手指寫在石版上的律例嗎?
還是另外有根據呢?
有網友引用歌羅西書2章16~17節
所以,不拘在飲食上,或節期、月朔、安息日都不可讓人論斷你們。
這些原是後事的影兒;那形體卻是基督。
來說日後基督徒或是基督教會不用遵守安息日的誡命…
請問有道理嗎?
合理嗎?
這個理由成立嗎?
更新1:
救命啊... 連安息日不一定是星期六... 只要從星期一開始工作算到星期日就可以了... 原來教會是這樣教的!!! ----- 嗯...其實這樣也不錯 我認識很多基督徒為了星期日要工作而煩惱... 那我建議成立主日為星期一至星期五的五種教會... 星期六本來就有安息日會了嘛... 不想改的就可以在原本的星期日聚會... 然後信徒們依照自己的時間各取所需... 嗯...這樣不錯 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