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設我有一個網站,網站裹客人需要做一d工作來換取點數,而客人之後可用這些點數在我這個網站內買貨物,但問題是,跟據香港法例,如果客人有了點數之後,但他沒有使用,而我在點數上給他利息點數,
(((姐係假設 A有1000分,我定給他的月息是5%的月息,咁一個月之後如果佢冇使用過任何點數的話,他會有1050點了)) 這樣有沒有犯法呀????
前題是我只是有一個普通的商業登記牌照和一間有限公司,沒有任何待別牌照去支持我對客人發放利息的行為
收錄日期: 2021-04-25 23: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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