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方行駛於四線道路上
小弟為開車行駛內車道(快車道)直行
對方為一對年約50歲夫婦
由男方騎乘老舊機車(SUPER DIO100)後面載著妻子
小弟開車行經路口(已通過路口)
對方突然左轉,致使小弟煞車不及當場撞上
夫妻倆飛身撞上我的擋風玻璃,然後倒地
經我CALL警方處理並送醫
對方手部受擦傷腳受撕裂傷並逢三針
第二天已出院(目前由小弟強制險理賠中)
損壞狀況
擋風玻璃破損、保桿破損,保桿內側冷氣管及冷凝板破損
駕駛座葉子板及引擎蓋凹陷,駕駛側電動照後鏡損壞
機車前方斜板破損側面腳踏板下方塑膠破損
雙方今日談和解條件
這對老夫妻獅子大開口
要求我賠6萬
1.夫妻各兩萬療養費用
2.機車損壞2萬修理費
我一聽實在不合理
1.我是直行對方左轉路權在我結果我要賠對方醫藥費,療養費及機車修理費
而且我自己的車損壞卻自行負擔
這豈不是變成100%肇事責任在我了嗎?
2.假設責任在我
以這部中古機車(年份待查預估可能10年以上)車子的殘餘價值根本不值2萬~
就算報廢再買一樣的年份同款車型也不需花2萬
以上請問大大幾個問題
1.就算肇事責任歸屬在對方,但是對方受傷所以我就變成肇事者嗎?
2.如果責任歸屬在對方而對方要求我須陪償精神損失或後續療養費我必須陪嗎?
或是可依雙方肇事責任比例來談?
2.因為路權在我,我確定我佔上風,但我想儘快解決
所以提議:既然你們是傷者我願意包幾千塊紅包壓驚
至於雙方車損自行負擔,結果對方說要我自己修機車那就不必談
請問我該如何處理?我該等警方鑑定責任歸屬問題再談嗎?
更新1:
對方原本行駛於對向快車道,然後停在快車道路口左轉
更新2:
法蘭克大大 請至本人部落格參閱【車禍糾紛處理】系列相關文章(尚未寫完),也許會有幫助 請問您的部落閣在哪?可以告訴小弟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