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後已經和解..可以在要求對方保險公司賠償嗎?

2009-08-23 12:14 am
是這樣的..
小弟在五月底有發生車禍..(機車和機車)
雙方都有肇事責任~
在 8月14號 我賠他 2萬2 簽下和解書~


在8月17日 好像是對方的業務打來說我可以向他們保險的公司要求我這台車的修理費用?!
他的那個業務也有留他們保險公司的電話給我~
我有打過去問,結果保險公司好像說不行?

請問我可以要求嗎?


還有哪些需要補充 可以說一下@@"
更新1:

我是 轉彎車未讓直行車先行致肇事 對方是 未注意車前狀況致肇事 所以想要確定到底可不可以要求賠償 還是要打過去? 因為已經和解了 不知道保險公司會不會讓我要求 ~"~ 我只有 申請交通初步分析表... 那如果我不要求的話 就可以不用理這個車禍案件了?

更新2:

回答者: 法蘭克 和解書並沒有寫到 「雙方均拋棄對對方本件車禍之其餘民事請求」 這份和解書的和解條件 寫到.. 一. 茲鑒於事出意外雙方同意和解結案由甲方(我) 賠付乙方(對方) 二萬二千元整 二. 嗣後無論如何情形 乙方 或其他人不得再向我要求其他賠償並不得再有異議及追訴等情事。 右列各項和解條件經甲乙兩方同意遵守特立和解書為憑 不知道這樣能否向他們要求我的賠償? 因為是對方打來說可以向他們保險公司要求修車費用 但是保險公司好像說不行... 所以不太確定

更新3:

二. 嗣後無論如何情形 乙方(對方) 或其他人不得再 "甲方 (我)"要求其他賠償並不得再有異議及追訴等情事。

更新4:

更正一下 .. 是對方的保險業務打來說可以向他們的保險公司要求賠償..

更新5:

這份和解書是對方提供 我原本也不打算要求對方賠償我的車 只是又接到對方說可以向他們保險公司要求 我才想說不無小補~ 那我想請問一下.. 這份和解書寫好了 那對方是不是 將來都無法向我要求 任何賠償 或是提出告訴? 今年升大學 很多事情接二連三發生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所以現在已經我不需要在擔心 對方會對我提出什麼告訴 或是賠償的要求了 對吧?

更新6:

我上面有說...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我也無心再另外要求 對方 的什麼賠償 我最後想問... 有了這份和解書 對方還可以對我提出告訴嗎?

更新7:

雙方都有受傷...擦傷 原來還有刑事 這個可以提告阿 ! 和解書的第二項...不能限制對方提告刑事過失傷害的動作嗎?

更新8:

那如果對方車主 未來沒有採取動作 他們的保險公司 也就不會對我 提出什麼賠償吧? 因為剛滿18 升大學 .. 有點怕對方 鑽漏洞又多敲我一筆

更新9:

真的好煩 好不容易擠出2萬2 想說可以放心了 現在還要擔心對方保險公司.... 竟然還可以代位求償... 怎麼突然感覺和解好像是多餘的東西 再請問... 那代位求償 是對方的保險公司在和對方商量 後 才會有這個動作 還是對方的保險公司不用和對方商量 就可以 代位求償? 感謝你 一直幫我解答 先向你致謝 ^^

更新10:

買車都有強制險.. 不過當我想起來要聯絡保險公司 已經超過七天了 所以也就沒有告知強制險的公司 這樣會不會什麼問題...

回答 (3)

2009-08-23 12:23 pm
✔ 最佳答案
版主:
單純車損的車禍(無人傷亡),對方如果未加保任意險(車體險)的話,按理保險公司是無從理賠的。
若您不另外提出理賠的要求,雙方相互讓步而採自行和解的話,只要和解內容有載明「雙方均拋棄對對方本件車禍之其餘民事請求」,本車禍案件即告結束。
圖片參考:http://l.yimg.com/f/i/tw/ugc/rte/smiley_1.gif

如果沒有這樣的記載,感覺會像留了個尾巴,哪天誰要是覺得不對勁?又去向對方要求這或要求那的,就會產生困擾。請再確認和解的內容有無我說的上面那句記載。
相關車禍和解書的寫法,可至本人部落格上參閱相關的文章說明。

2009-08-23 13:07:15 補充:
嗣後無論如何情形 乙方(對方) 或其他人不得再 "甲方 (我)"要求其他賠償並不得再有異議及追訴等情事。

真是一份有趣的和解書,不過對方也許太老實了,才會留下讓您可以主張求償的空間。不過您要求償的權利,必須也是建立在對方「與有過失」的前題上,且雙方當初討論和解的內容並未主張「過失相抵」,如此將來您要另行求償時,在法律上才站的住腳喔!

2009-08-23 22:57:20 補充:
請注意喔!您的問題沒有提及對方人有無受傷,所以假設對方是有車禍受傷的情形時,事情就還不能算是真正的結束,5月底的車禍,至少要到11月底過後的6個月刑事告訴期限經過,對方不能再提刑事過失傷害告訴時,本案才算澈底結束。所以現在還要再向對方ㄠ一點回來,似乎就顯得不智,小心因小失大!

2009-08-24 01:27:48 補充:
方才有補充說明,不知為何沒有顯示內容,我是要問您對方車禍有無受傷?因發問中未見您指明,若有受傷,您還要再等到11月底以後,對方未有提告刑事過失傷害的動作,方能高枕無憂喔!

2009-08-24 01:45:33 補充:
奇怪,補充內容又出現了!憲法保障人民有訴訟權,所以無法事先拋棄刑事提告的權利,再忍耐兩個月吧!
至於保險公司部分,金額不大,應該不致於再去找您要才是,但這部分無法給您確定的答案,因為保險公司有代位求償的權利,對方有出險,也許會有後續動作,但金額若不大,或是您給付的賠償金額包括牆制責任險的理賠金也計算在內,則不會再向您求償。

2009-08-24 09:06:14 補充:
事後我想了想,您們雙方都有受傷,只要雙方都有保強險的話,那麼雙方均可向對方保險公司申辦理賠,這樣保險公司就不會再來找您了,前提是要有保強制險喔!因您之前都沒提,一般人有都會投保,所以我想您應該有有保(不然會被罰),現在您終於可以放心了吧!

2009-08-25 02:39:08 補充:
應該不會,因為您是他的保戶
2015-07-04 2:31 pm
第一次遭遇事故真的是一點頭緒都沒有
看了很多諮詢網站最後還是懵懵懂懂
後來在親友的介紹下認識
TW119台灣交通事故諮詢有限公司的律師

聽我口述事件的經過跟目前處理的情況
幫我擬定了和解書的內容,並協助我幫理保險的理賠金
而且保險金很快就拿到了

真的很方便不用自己在那搞半天還漏東漏西的
而且還依據我的問題幫我追加許多應有的賠償
例如精神賠償等等…

原來有專業人士的協助處理車禍是這麼簡單的一件事
和解賠償都能順利達成目標跟期待
http://migre.me/qCszp?i
2009-08-23 12:34 am
您好:
首先要看您是否違反交通規則而定,有關車險部份,若是對方責任較大或是有比例(申請車輛交通事故鑑定),對方保險公司會依比例賠償,您的問題尚有部份疑慮,可以直接請教保險公司比較明確~~~~~~~~~
參考: 自己

收錄日期: 2021-05-02 12:30:31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0822000010KK06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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