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平安險
旅遊保險根據旅行業管理規則,旅行業必須投保責任保險和履約保險才能出團,而原來的NT200萬元旅行平安險則有旅客自行投保,不過,旅客若參加旅行團而發生意久事故,導致旅客死亡或殘廢,由保險公司理賠契約責任險,死亡可賠高達200萬元的理賠金,而殘障則等級程度而定,至於醫療費用為3萬元。若旅客發生意久死亡是由於旅行社的過失,則每次事故可獲得賠償高達NT1000萬元,若是旅行業因財務間之問題而無法達成旅行行程時,在保險金的範圍內,則該付給旅客賠償的費用。
旅行業綜合保險法定責任: 旅行社或領隊、導遊安排團員前往禁止、非法地區活動(如游泳、浮 潛等),因發生意外事故,使團員體傷、死亡或財物受到損害,旅行社依法應負損害賠償責任時,由保險公司在保險金額內賠償。
契約責任: 旅客參加旅行社所組之旅行團(國內、外),在旅遊期內,因發生意 外事故,致旅客死亡或殘廢,由保險公司理賠。
履約責任保險: 被保險人於本保險契約有效期間內,向第三人收取團費後,因財 務問題使所安排或組團之旅遊無法起程或完成全部行程,致旅 遊團員全部或部份團費遭受損失,依法應由被保險人負賠償責任時,本公司對旅遊團員負賠償責任。
所以旅行社保的活動保險屬於第一.二.四種
而你自己本身可委託旅行社或自己加保喔
每次出團除了公司依照觀光局規定的保險外~通常會在自費加保旅遊平安險喔~~多一份保障~多一份安心啦^^
參考詳細資料
http://tw.myblog.yahoo.com/lancy74218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