卻又不太了解某法律問題
故此麻煩大家解答一下本人的疑難
香港人A原本是於國內的公司工幹
而那公司出糧予香港同事的方式是
國內出一份,香港亦出一份
上月因公司某些問題A被公司解僱
而公司亦把國內的那份糧準時批出
國內所批出的是正薪的全部
但解僱補償金卻沒有批出
等了約一星期左右香港戶口仍未有過數
A致電老闆詢問
老闆說他已經給了足夠的金錢
不肯再批出那筆解僱補償金
Q1)想問解僱補償金是否一定存在?
Q2)此老闆又是否觸犯了法例?
Q3)如要於HK投訴..上勞工處?最近北區的在哪?
更新1:
它是以香港公司"的名義請A的 而且解僱原因只以"管理不善"作為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