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性未婚基督徒面對性需要如何處理?

2009-08-21 3:54 am
男性未婚基督徒面對性需要如何處理?
為什麼男性基督徒咁易在性方面犯罪?
更新1:

全球經濟崩潰,甚多男性無錢結婚

回答 (5)

2009-08-21 9:42 am
✔ 最佳答案
方法有很多。

(1) 多與朋友在一起。
(2) 培養嗜好,讓自己有所寄托。
(3) 多讀經、祈禱,求神賜我們遠離試探的能力。

以下一篇文章探討情慾的問題,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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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林前七:1∣5,10~13 ,25~26, 32~33,36~38。

  林前七1~5:「論到你們信上所提的事,我說男不近女倒好。但要免淫亂的事,男子當各有自己的妻子;女子也當各有自己的丈夫。丈夫當用合宜之分待妻子;妻子待丈夫也要如此。妻子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乃在丈夫;丈夫也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乃在妻子。夫妻不可彼此虧負,除非兩相情願,暫時分房,為要專心禱告方可;以後仍要同房,免得撒但趁著你們情不自禁,引誘你們。」

  林前七10~13 :「至於那已經嫁娶的,我吩咐他們;其實不是我吩咐,乃是主吩咐說,妻子不可離開丈夫,若是離開了,不可再嫁,或是仍同丈夫和好。丈夫也不可離棄妻子。我對其餘的人說(不是主說),倘若某弟兄有不信的妻子,妻子也情願和他同住,他就不要離棄妻子。妻子有不信的丈夫,丈夫也情願和他同住,他就不要離棄丈夫。」

林前七25~26:「 論到童身的人,我沒有主的命令,但我既蒙主憐恤能作忠心的人,就把自己的意見告訴你們。因現今的艱難,據我看來,人不如守素安常纔好。」

林前七32~33 :「我願你們無所罣慮。沒有娶妻的,是為主的事罣慮,想怎樣叫主喜悅。娶了妻的,是為世上的事罣慮,想怎樣叫妻子喜悅。」

林前七36~38 :「若有人以為自己待他的女兒不合宜,女兒也過了年歲,事又當行,他就可隨意辦理,不算有罪,叫二人成親就是了。倘若人心裏堅定,沒有不得已的事,並且由得自己作主,心裏又決定了留下女兒不出嫁,如此行也好。這樣看來,叫自己的女兒出嫁是好,不叫他出嫁更是好。」

  保羅在這章聖經中特別提到男女的關係:從男女的關係講到結婚後夫妻的關係;從夫妻有一方信主,而另一方不信的關係應如何建立;也講到從聖經的觀點來看未婚的單身或獨居的男女。今天我們就要來看聖經中的教導。

  本來神造男造女,就是要讓男人女人得到益處。但自從人墮落後,男女關係的不合宜,帶來很多的問題與禍患;男女關係若建立得合宜,則關係到個人的成敗,也關係到婚姻、家庭的美滿。男女關係好不好,不但影響下一代,更影響到三、四代;也會影響到教會的興衰及國家的安定與強盛。

  前一陣子發生的彭婉如、白曉燕案等,造成女性的恐懼,帶來整個社會的不安,甚至整個國家的不安定。所以有人說,男女之間若能合宜相處,社會大部份的問題就得以解決,因為大部份的問題,多導因於夫婦、男女之間沒有照著聖經的教訓,照著神起初創造我們的心意相處所帶來的混亂,以致產生很多問題。

一、男不近女倒好

  首先,我們也許會覺得保羅在此所提有關男女之間的思想有點落伍,其實不然。保羅在這裡說:「論到你們信裡所說,....男不近女倒好。」為何保羅說「男不近女倒好」呢 ? 因為哥林多教會當地的男女有很多淫亂的事,不但造成當地社會的混亂,也造成教會的虧損。他這句話的意思不是要男女授受不親,也不是說,神要我們在教會中不可有一般性的正常交往,而是不應有婚前或婚外過份的親密關係。這是很重要的原則,因為人是軟弱的,正因我們是軟弱的,因此我們必須求主幫助、保守我們。
  前幾期的校園雜誌有篇講到一個教會如何關懷社會、如何增長、牧師如何有策略,有二十年之久,為教會帶來很大復興。但很可惜,第二十年時,牧師卻發生不好的男女關係,此事不但使他受虧損,也使教會和他的家庭受到虧損。
  所以我們要注意,人常會軟弱,撒但會趁機在這個本是神要透過男女關係給我們的祝福上,反使人受到很大傷害。上週有位美國人來本堂講道,他目前在新加坡幫助同性戀者,也幫助很多在性關係上出問題的人。其實他本也是個同性戀者,後來他信主後,生命完全被改變。他在講道中提到,有五個原因會使一個基督徒在男女關係上發生問題:

1.即使成為基督徒,我們仍是墮落的人,即使我們身上只餘一點墮落的天性,也會使我們產生問題。

2.我們活在一個墮落的世界,只要睜開眼,就有可能看到使我們墮落的東西,這就是眼目的情慾。

3.撒但是試探者,撒但會引誘我們犯罪。

4.我們缺少真正屬靈的關係和屬靈的保護。若我們有一些真正親密的弟兄姐妹和朋友,能把個人的軟弱告訴他們,跟他們一同禱告,這就是一種保護、遮蓋。

5.我們與主的關係並非真正密切。我們雖參加聚會、讀經、禱告,但若未在其中真正與主發生密切關係,只要試探一來,就很容易跌倒。

  在這裡保羅告訴我們,為什麼我們必須在主裡更儆醒、更謹慎,因為我們是軟弱的。


2009-08-21 01:43:04 補充:
二、男女合宜的嫁娶

  保羅提到,男女應有合宜的嫁娶:「男子當各有自己的妻子;女子也當各有自己的丈夫」,此即所謂「男大當婚,女大當嫁」,這是合情合理的。保羅甚至還說,若是男女在情慾的控制上覺得軟弱,倒不如嫁娶為妙,有一個正常的婚姻關係,使我們可以勝過情慾的試探。但保羅在此特別強調,我們要嫁娶「在主裡的人」。此外我也認為,我們不要為結婚而結婚,認為只要能結婚就好。有人說,「與其結錯婚,還不如不結婚」,這個說法很正確,不結婚比結錯婚更好。

2009-08-21 01:43:17 補充:
三、夫妻合宜的對待

  保羅談到成為夫妻後,夫妻當如何相處,如何合宜的對待。對這點保羅特別強調,在夫妻的相處中,性關係要彼此尊重。有時做丈夫的認為,我已結婚了,所以「我有權利」,我對妻子的身體有權利。但保羅的教導不是如此,保羅認為,夫婦結婚後,是把權利給了對方;我們要學習彼此尊重,彼此有一個正常的關係。即使必須分房─這裡是講「分房」,不是「分居」─也有幾個原則:1.必須是兩相情願。2.是暫時的。3.為專心禱告之故。4.以後仍要同房。

  可能我們現在碰到的問題更複雜,不過上面所講是基本的原則,免得我們如保羅所說,讓「撒但趁機引誘你們」。

2009-08-21 01:43:25 補充:
保羅進一步講到信與不信,不能同負一軛。若兩人結婚時,都還不是基督徒,後來其中一人信主了,怎麼辦?若是這樣的情形,保羅認為夫妻也不要分開,即使後來相處越來越困難,仍不要分開。相信神既這樣說,祂必加倍給我們愛心、智慧和力量去勝過,讓我們有加倍的見證使對方改變過來。

2009-08-21 01:43:30 補充:
四、 單身獨身合宜乎?

  保羅最後提到獨身的問題。他的看法與一般的看法不同。我們常會認為不結婚是次等的,若是已到適婚年齡卻還沒有結婚,似乎父母的責任仍未了。事實的情況卻相反,若你有四個兒女,其中三個結了婚,只有一個還沒有結婚,則你責任未了的不是未婚的那個,反而是已婚的那三個,為什麼?因為他們生了小孩,可能一天到晚把孫子交給你照顧,而另一個未婚的子女反倒會體貼,常幫你的忙。

2009-08-21 01:43:39 補充:
我提這個例子的意思是,結了婚雖是好的、正常的,但保羅認為,只要是出自個人內心的決定,或是神在環境上有這樣的帶領,獨身和結婚的人在神眼中看來,都是一樣的。

  盼望我們做父母的,對有沒有結婚的子女都是一樣看待;他們都是我們的上等兒女,而不是結了婚就是上等,未結婚就是次等。在教會中也是一樣,在教會的會友中,已婚和未婚的地位應是完全一樣,都是最好的會友、同工。

  我並非贊成不要結婚,而是根據聖經的原則,在當時那樣的環境中,保羅認為「叫自己的女兒出嫁是好,不叫她出嫁更是好」。求主幫助我們改變觀念,讓我們在結婚與否這件事上,有清楚的看見。

2009-08-21 01:43:50 補充:
對今天所分享的,我有幾點盼望:

一、我們的婦女、姐妹能有免於恐懼的自由;
二、不論結婚或未婚的男女,都有免於試探的自由,能夠勝過試探
三、還沒有結婚的男女,能夠有免於爛交的自由,不要隨便交往,要明白神的旨意。「男不近女倒好」,就是在婚前與婚外,能特別求神保守男女之間的關係合宜;
四、讓我們免於不當的壓力,不要以為沒有結婚,就有來自環境的壓力,如家庭的壓力、社會的壓力、教會的壓力等,至少教會決對不會給大家壓力,神不會給大家壓力,因為在神和教會的眼中,我們都是極寶貴、上好的。

  讓我們為男女之間能建立合宜的關係同聲禱告。

2009-08-21 01:44:16 補充:
資料來源:
http://www.ccea.org.tw/database/address/li970518.htm

2009-08-21 11:58:27 補充:
所以是人有問題,並非聖經有問題。

神責罰罪行,所以罪行不是神的安排,罪是人所犯的。
2009-08-21 11:02 pm
人生可以做的事情很多,何必把我們寶貴的時間與精神浪費在這些事物上呢?
如果我們把這些時間拿去學習一些技能或做些更有意義的事不是很好嗎?^^
何必淪為情慾的「奴隸」呢?^^

在情慾上大大得勝!!(希望以下文章對你有幫助!)

http://bibletimes.netfirms.com/jesus/read.php?tid=13501




有些人在知識+散播汙蔑基督信仰的文章,以下做出澄清:
http://bibletimes.netfirms.com/jesus/read.php?tid=13480

以下網站文章多達三千篇,我們提供您基督信仰的正確內涵
http://bibletimes.netfirms.com/jesus/thread.php?fid=119
內容:
達文西密碼「問題」、聖經預言、天堂陰間異象、個人見證、聖經科學見證、考古論證,基督信仰疑惑解答、神創論VS.演化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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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針對他的攻擊做出更詳細的回應



基督徒「醜聞」??(澄清網友對基督徒「罪行」的偏頗成見)
http://bibletimes.netfirms.com/jesus/read.php?tid=13523

攻擊者 你好,佛家豈不是說「諸法因緣生」?你既然學佛,豈不應相信任何事物現象都是諸多不同因素的假合和?那麼你將罪惡單單歸因於基督教豈不偏頗?例如泰國色情氾濫,據調查年輕人心儀色情行業,小沙彌在寺院遭雞姦染上愛滋病,泰國、緬甸等佛教興盛之區又是全球重要毒品輸出國,難道我們也要歸因於佛教主張吸毒或色情嗎?

泰國一小和尚偷看少女洗澡被活活電死
2005年08月21日 15:55:26  來源:揚子晚報

泰國幼童被送做和尚竟遭雞姦感染愛滋病
(中央社記者郭芳贄曼谷十九日專電) 泰國東北部一位十二歲孩童兩年前被家人送到一間廟宇做小和尚,不幸第一天夜裡就被一位同性戀和尚在廟裡雞姦,隨後多次遭到性侵害而不幸感染愛滋病,使這位孩童的父母後悔不已。



2009-08-21 7:12 pm
引致飛機仔>林前七1~5:「論到你們信上所提的事,我說男不近女倒好。但要免淫亂的事,男子當各有自己的妻子;女子也當各有自己的丈夫。丈夫當用合宜之分待妻子;妻子待丈夫也要如此。妻子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乃在丈夫;丈夫也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乃在妻子。夫妻不可彼此虧負,除非兩相情願,暫時分房,為要專心禱告方可;以後仍要同房,免得撒但趁著你們情不自禁,引誘你們。」<
我又唔明啦!淫牧係神學院讀遍聖經每一章節,淫牧無理由唔明以上章節架!還做出普通人也應為淫蕩之事,飛機仔你最好給這段經文給淫牧看,希望淫牧早日悔改.
還有一個問題係,世上所有東西神已經安排好,禁淫牧去淫女基督徒會不會神一早安排好呀?


2009-08-21 11:13:12 補充:
引致飛機仔>林前七1~5:「論到你們信上所提的事,我說男不近女倒好。但要免淫亂的事,男子當各有自己的妻子;女子也當各有自己的丈夫。丈夫當用合宜之分待妻子;妻子待丈夫也要如此。妻子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乃在丈夫;丈夫也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乃在妻子。夫妻不可彼此虧負,除非兩相情願,暫時分房,為要專心禱告方可;以後仍要同房,免得撒但趁著你們情不自禁,引誘你們。」<

我又唔明啦!淫牧係神學院讀遍聖經每一章節,淫牧無理由唔明以上章節架!還做出普通人也應為淫蕩之事,飛機仔你最好給這段經文給淫牧看,希望淫牧早日悔改.

還有一個問題係,世上所有東西神已經安排好,禁淫牧去淫女基督徒會不會神一早安排好呀?
2009-08-21 9:33 am
(1) 手淫或睇AV。

(2) 情緒壓抑得太厲害, 正如一條丈巾咁, 平日隱隱埋埋, 看似冇咩, 但一旦丈巾斷了, 隱無可隱時自然好易爆破。而這種情況下的所犯的錯會比其他平日滾開的人更無情甚至會做出一些比平常人更變態的事, 因為要突出自己的大能所以會挑戰更高的 level 都未定。!

2009-08-23 12:31:57 補充:
無錢結婚可以奉子成婚或旅行結婚姐, 況且香港結婚多數會賺錢。
2009-08-21 7:26 am
男性未婚基督徒面對性需要如何處理?
>pray for god
為什麼男性基督徒咁易在性方面犯罪?
>呢個問題唔係
"為什麼男性基督徒咁易在性方面犯罪?"
個問題應該係
為什麼男性咁易在性方面犯罪?


收錄日期: 2021-04-23 18:2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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