曠工可以解決嗎??URGENT

2009-08-19 9:01 pm
我8月14號RESIGN...辭職信寫9月18號LAST DAY.
但係我份新工9月1號就要返...

我公司通常27號就出糧...
如果我返到8 月31日...即係返哂8月既日子啦...

我9月1號開始曠工...可以嗎??
公司可唔可以告我??
THX...

回答 (2)

2009-08-20 12:26 am
✔ 最佳答案
你欠18天通知期,僱主無須特別告你的,只要向勞工處求助,勞工處自然會為僱主向你追討18天代通知金作補償。
在矌工的情況下僱主如果不嫌手續麻煩,除了要求勞工處協助向你追討代通知金外,是可以從文事訴訟向你追討額外賠償的,只要僱主能列舉出因為你的不負責任行為(矌工)令公司引致不必要損失,例如:工程延誤,導致被罰款;損失某數值的營業額;損失某價值的合約;甚至要臨時高薪請替工替補你矌工後的空缺等等,僱主是有很大機會勝訴,向你討回不必要損失的。
在無法給予足夠通知期僱主時,及早和僱主商量是最好的方法,在僱主同意下,是有可能把通知期限縮短的,若僱主不同意縮短通知期,那麼補償代通知金是可行的方法。不要意為矌工僱主都仍最多只能向你追討代通知金(還有可能不追究)這麼簡單,就選擇矌工這方法來"解決"問題。若遇上斤斤計較的僱主,必定向你追回代通知金,還極可能要從文事訴訟要你賠償損失,甚至向你新僱主指控你做事沒擔當。
2009-08-19 10:26 pm
公司正黎做,當然可以告你啦,除左要你補番 18 日的代通知金,串 d , 仲申請要你俾埋堂費都得呀!何不試吓同公司商量,好黎好去呢!


收錄日期: 2021-04-27 14:3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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