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件有5-6公斤的東西從高處墜下,壓到了我的腳指。
之後痛得非常利害,由於當日非常大雨,
一出公司門便淋濕了一半,而且工作地點離家又遠
所以決定去近家的那一家醫院睇急症。
照左X光,醫生指住個片同我講腳指骨碎左...
我睇落去就係腳指公最出個節有人個「Y」型裂痕..
不過醫生話碎左咪碎左囉...我都有同醫生講係工傷咖..
之後上司打來問我個事發經過,我告訴他,
他代我填FORM報工傷。
幾天之後,上司打來話醫生寫的同我說的不同,好混亂
醫生在病假紙上寫的是CONTUSION(挫傷),復診了一次,
醫生也是用這個字...
而對我說骨頭碎了,上司又問我拿X光片...
我係政府醫院急症室睇的,不可以拿走X光片的...
會唔會因為咁而報唔到的?
另外我係味要自己出去照X光比片佢?(舊骨仲未好返的..)
好迷茫....上司會唔會拖拖下話我遲比資料佢而唔報咖...
更新1:
點解唔即刻CALL白車?因為我仲行得,費事阻住真係有需要既人,另外我都冇估到會碎左咁大件事。事發係8月5日,我即時通知左上司,佢第二天打電話比我說已通知人事部報了工傷。工傷呈報是在14天之內,即是最近8月19日要搞掂,不過好明顯佢係度拖,我8月8日已左醫生證明佢,佢12日先打來叫我填FORM。到今天,8月18日才告訴我我說的跟醫生寫的不同,可能報不了…我睇政府醫生的,申請翻柑要幾日,睇來...我都係冇咖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