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全家人第一次辛苦供的一層樓,所以好緊張,特別多問題,驚做錯了,就搞到一鍍粥,請勿見笑我這個 " 無知的升斗市民 "
我層樓已供完,亦根據銀行提供的律師行辦贖契手贖,已交齊最後一期差餉單及管理費單副本,又交埋律師費(大概6月中開始攪),最近收封信叫我帶埋通知信和身份證上律師樓.
我想問:
1.信中寫 " 按揭註銷契經已在土地註冊處辦妥註冊手續 " 意思係咪包括在田土廳寫明層樓已 " 完全 " 屬於我, 以後唔駛再辦任何手續?
2. 上到律師樓會取得甚麼文件?
3. 取文件時,要check清楚甚麼?
4. 重要唔要交錢?
5. 取得文件後,重要唔要同銀行接觸?
6. 以後我可以自由處理層樓?
7.其實律事行在這工作上,幫我做過d甚麼?
無知升斗市民上,多謝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