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樓主你好!觀乎你發問的這些問題,確是發人深省!
我並非法律界人士,祇是有些個人意見想發表一下,如果說得不對請勿見怪,並請不吝指正!
(1) 在 Yahoo 知識 網頁 > 商業經濟 > 投資理財 分類中, 當有會員發問有關 貸款 問題時, 就會出現大量有關 借貸廣告 資料。 內容不斷強調免入息審查, 短時間可批核等, 還貼出聯絡人電話和電郵資料 , 但完全没有該貸款機構的背景資料。
究竟在現行各法例中 (如放債人條例) , 對此等財務機構的招攬生意活動可會有監管 ??
答:如你所言,由於該等廣告祇以基本條件作招徠,而根本並無提及借貸中的重要問題,即是利率的多寡!所以實難以斷定他是超乎法例規定利息上限的非法借貸(即大耳窿)!更遑論以放債人條例去作出規管!
祇要他收取的利息不超逾法律所限,那他提供私人借貸,而又有人願意跟他聯絡並作出借貸,理論上又確是並無違法!
假設本人確有助人之心(或是瓜一名),在網上發出類似的留言!能提供低息(甚至免息)、無抵押的貸款去幫助有需要的人,那又會否觸犯法例呢?
我相信沒有!這些祇是個人間的私人借貸問題,祇要我並無收取超逾法定上限的利息,那理論上並無違法!法例並未規定不能向任何人作出借貸,祇規定不能收取超過法例規定的利息!
當然樓主提及的那些廣告訊息,絕非我所舉例子中的那一類慈善機構!但要如何界定並作出監管,或要如何找出他們作出規管(尤其是當他們並未出現違法行為時),卻並不容易!政府對在網上衍生的不少問題,所作出的監管基本上是空白的!
(2) 如果廣告中的公司是進行 (大耳窿) 借貸活動之不法分子, 而 Yahoo 並無任何審查或合理之警示行動, 那麼 Yahoo , 在這非法勾當中, 可須要負上任何法律責任 ?
答:Yahoo 是大公司,必會自保的!在使用條款中必開宗明義表明,不保證在由網友在網上提供的資料的真確性負上任何責任!網友因自己判斷錯誤造成的任何損失和法律責任,一概自負!
雖然這免責條款並不能完全卸責,但Yahoo祇是一個提供資訊的平台,你選擇相信其中並非由他提供的資訊,後果當然是由你自己個人負責!
假設有某酒樓在Yahoo賣廣告,說價廉物美!你依廣告所言前去光顧,結果收費昂貴兼食物中毒!那你能控告Yahoo提供不實資料嗎?
難道Yahoo有責任去檢驗和監管該酒樓的食品質素和管理手法?或是在廣告內加上「光顧這酒樓或會貨不對辦和危害健康」的警示句子嗎?
而受害人又可否循民事途徑向 Yahoo 索償 ??
答:可以!但要證明受害者受到的損失是由Yahoo造成將會非常困難!
如上所言非法借貸的問題作例!
第一是受害人自行去借錢的!Yahoo並未作出任何推介和建議!
第二無法確證受害人是經Yahoo取得對方的資料的!
第三Yahoo無法控制和保證受害人和對方之間的任何行為!
Yahoo面對上述多種不確定的情況,有如何會有要負上法律責任的理由呢?
本人並非替Yahoo辯護,祇是要在法律上去證明他犯錯和追討責任,恐怕不易成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