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本人有關破產的問題如下:
1. 入紙後便已屬破產? 不可出國或是奢侈生活?
答:入表申請破產獲受理後未算是正式的破產者,要待法庭頒布正式的破產令後才算!但你的破產程序開始後,理論上你所有的資產已受破產管理署控制,的確是要慎重理財的!但你依然可以出國和享受奢華生活,祇要能證明該些款項全由他人支付或有合理解釋!還記得章小蕙破產後仍保有的奢華生活嗎?
2. 在宣佈破產後, 可否結婚?
答:結婚是基本人權,當然可以!
3. 申請破產誰會是我的受託人?
答:正常是破產管理署內的破產管理主任(有些人叫破產官)!但因為署方人手不足令破產個案積壓,署方便將部分個案外判給坊間的律師樓代為跟進,是為受託人!
4. 在去那一個地方都會有人監管嗎?
答:不會!除非你是署方的重點調查目標,否則不會有任何監管的行為出現!署方對你的所有問題和行蹤都祇是依賴你自行申報!
5. 貴公司(指代辦的律師行)是否會將個人資料保密?
答:必然要保密!有相關法例規限律師樓如何保障客戶私隱和使用客戶的個人資料!
6. 破產管理署會到我住的地方監測嗎?
答:基本上不會!除非署方對你提供的資料極度懷疑!但假設署方認為有需要,是有這個權力的!
7. 現時我沒有工作, 破產管理署會在我申請破產後強迫我工作嗎?
答:不會!有不少破產者也是從未工作的情況下安度四年破產期的!
8. 奢侈的生活是指什麼?
答:其實無定義!總之那些認為奢侈的生活,破產者並無付出任何費用就可以了!其實亦非一定不能,如買車,請菲傭等。祇要你能證明是確實有這個需要,那署方或許亦會接受!
9. 我沒有任何入債的資料在手, 可以辦妥到手續嗎?
答:你為何會沒有欠債的資料在手呢?假設你營商,未找數的發票,欠工人的工資和強積金,欠租等!私人方面無力供樓,找卡數和私人貸款等,甚至有欠他人的借據!這種種全都是你欠債的資料!
10. 除了在憲報及中英文報紙上刊登外, 還會在其他地方刊登有關資料?
答:在破產管理署或其網頁上都會查到你申請破產和獲頒令的資料!
11. 申請破產後, 以往買落的名牌衣物會怎樣處理?
答:無影響!可以如常穿著使用!
12. 如何介定名牌,大魚大肉?
答:假設你有工作,有一個由署方釐定給你的生活費!你的生活方式遠超這個數目而又未能提供合理的辯解!便算是過度消費!當然都是那句,錢不是你自己出則例外!
13. 上卡拉ok是不是奢侈品?
答:同上!
14. 本人不太明白這一條內容:
在破產令的每一周年日向受託人呈交一份說明書,說明上一年的期間的入息與在該期間取得的任何財產的詳細資料。不遵守屬犯罪,最高可監六個月。破產管理署或債權人可能會以破產人不遵守這條文為理由,反對破產人自動解除破產。2001年在十一月十九日的聆訊中五名破產人皆承認控罪,被西區裁判法院判處罰款,款額介乎二千五百至 一萬元不等。
答:這又有何不明白呢?在你破產周年,你會收到一封信和周年收入申報表!你要在指定時間前填妥並交回署方!署方會檢視你申報的資料,如有疑問則會向你查問和要你補交資料!這個程每年一次要做四次!如果你未能提供這些資料則觸犯法例!
這份表格其實祇是要你申報過去一年的大約收入和支出!假設你確如問題 7 我答案中所言,並無工作和收入!那你便在收入一欄內填上「並無工作,由家人供養」就可以了!
2009-08-14 20:29:47 補充:
如果是律師行代辦手續,是否會好一點?因為要比多幾千蚊佢地及係咪一定會成功?
答:破產令最終會否順利獲頒?其實由自己申請和交由律師代辦的機會是均等的!因為所填報的資料全部由你本人提供,不管是你自行填寫資料交往破產管理署,抑或是你將資料交由律師填寫再轉交破產管理署,祇要署方認為你的資料有問題或需要補充,都要由你本人再次提供資料!祇要你無法令署方滿意,不管你是自行申請或由律師代辦,都一樣不能將你的破產個案呈交上法庭宣判!所以並不存在由律師代辦成功機會較高的道理!
個人經驗和意見!破產程序絕對可以自行處理,省下幾千元的費用和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