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核數費問題

2009-08-10 10:16 pm
本人想知道, 如果公司委聘的會計師於核數後離逝(亦是會計師行之東主), 隨後他所開設的會計師行已停止執業,請問還要繳付 已核數之費用給這會計師行嗎??這間會計師已改名, 由兒子繼承, 請問他的兒子可否以這新的公司名來追討核數費嗎?

回答 (3)

2009-08-11 5:53 am
✔ 最佳答案
1. 你咁講即係該位過世嘅會計師已經出咗審計報告嗎?
2. 如果在離世時報告未出亦可以所完成部份向你公司收取合理費用。
3. 該位離世會計師其遺產﹝包括貴司所欠審計費!﹞會由其遺產執行人代為追討,而遺產執行人唔一定係佢個仔。
4. 會計師樓於東主去世後會由其遺產執行人負責處理,包括進行中個案、應收及債務。既然佢有人將公司改咗名,舊有資產及債務會由遺產執行人處理。
希望幫到你!
2009-08-10 11:14 pm
人地幫你做完o野, 你梗係要比錢啦 !


你唔係以為人地死o左就可以唔洗比咁無賴吓話 ?


人死如燈滅 ? 你千祈唔好咁諗呀 !
2009-08-10 10:25 pm
如果該會計師行, 仍有商業登記, 對你們的未付核數費, 是會向你們收取回的. 別的公司名義是沒有權利向你們收取任何不屬於該公司的服務費用.
但如果你們的會計師行, 在該段時間, 沒有提供服務給客戶, 這樣便沒有理由要收取任何費用.
新的公司要跟你公司簽署合約, 訂明會提供服務給你公司, 費用和期限等等, 才可以向你公司收費 (只在服務期內的).


收錄日期: 2021-05-01 22:5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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